物业公司收业主停车费,这个是否违法?

如题所述

当今社会高速发展,每户人家都有车就是一种普遍现象,不管车的种类是电瓶车还是汽车。这种情况就导致了生活中的小区停车问题众多,针对这种情况,物业公司采用收取停车费的方法,但却引起业主的不满。那么物业公司对业主停车收取相关费用的行为是否违法呢?对于这种情况是有条件的,如果物业公司与物业协调好之后再收取停车费,那么这个行为就不会违背法律。

当然,在物业收取停车费的行为合法之后,物业也不能够对业主进行胡乱收费,比如说随意增加停车费的价格。总而言之,停车费的定价一定要合理且得到业主的认可。并且物业收费停车费后必须将费用使用在实处上,可以用在小区的公共设施的维护和清理等。不过也有一种情况,停车位是属于公摊的车位,那么物业公司则无权向业主收取停车费用。

当物业向业主收取停车费的行为属于违法的情况时,业主要勇于使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权益,国家法律一定会严惩那些乱收费的小区,以儆效尤!所以作为业主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能够正确辨别物业公司收取停车费用是否合理,每一个公民可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对于违法的行为也不能够一味避让,那样的做法会让不法分子更加猖獗,因此业主一定要确定物业公司收取停车费是否合法。

总的来说,物业公司收取停车费一定要和业主进行沟通,如果是合法行为就一定要让业主明白,有了误会就要解决。如果物业公司并没有权力收取停车费但却要求业主交停车费,那么业主就可以拿出法律武器来对抗物业公司。所以,物业公司收取停车费是否违法是有一定标准的,业主积极了解就会知道结果。不同的地方对于这种情况的标准不同,所以小编也不能妄言断定这个行为就是违法的,最重要的是业主和物业之间详细沟通,这样才能知道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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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6-24

是违法 行为。

物业公司没有权利向业主收取停车费,擅自收取属于违法行为。不过按照物业管理规定,物业公司把物业公共部分以及共享设备进行规划,需要征得业主和业委会以及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同时要办理相应的手续,也就是说物业公司向业主收取停车费时,车位是经过了业主授权收费或者经过业委会授权收费的,那么就不是违法行为。

物业公司经过业委会授权向业主收取停车费时,停车费的标准也不能由物业公司说了算,应该是业委会或业主以及建设单位进行约定。总的来说就是物业公司没有权利向业主收取停车费。小区地面上所有的建筑物以及公共面积和公共设施的所有权,都是属于小区全部业主共有的。小区内的一切主要是在小区范围之内,都属于小区业主花钱买的,所以业主在自己花钱买的地方上停车,物业公司无权收费。

在小区中的地面停车位都属于小区的公共财产,小区在交房的时候已经收取了停车费,如果在业主入住以后,物业公司继续收取停车费就不合理,也是违法行为。小区在成立业委会以后可以对小区内的公用车位进行重新规划,也可以授权物业公司收费管理,但收取的费用应该归全体业主所有用于小区的公共管理,而不能进入物业公司的个人腰包。

业主入住时与物业公司有约定停车需要收费的,那么物业公司向车主收费就不是违法行为,但物业公司只能愿原合同履行约定收取费用,不能擅自涨价,如果需要涨价必须通过小区业委会和小区60%以上业主的同意才可以,如果没有业委会就必须征得2/3业主的同意,如果业主不同意,物业公司不能擅自涨价。

第2个回答  2023-06-08
物业公司要按规定提供服务、依法收费、收益归业主共有,是合法的:
1、小区停车设施属于业主共有部分
小区规划强制配套设置的居民汽车停车场地、停车库,以及按住宅户数配置的车位,是业主依法享有的共用停车设施。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以及《住宅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小区停车设施的征地费与建设费应计入住宅成本、构成商品房售价。《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处分”,按照《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第九条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权属明确的物业共有设施,包括业主依法享有的道路、绿地、停车设施、人防设施等;需要物业服务企业为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提供服务。
2、业主依法共享共有部分的收益应当有偿车使用车位
《物权法》第七十条规定中,将“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归纳为“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业主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按照《住宅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住宅业主是共有部分的实际投资人,还要按《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承担共用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以及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因此,小区车位应当有偿车使用,用于补偿全体住宅业主,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能够合法、合理补偿全体住宅业主,能够减少后续筹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工作。
3、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规定提供服务、依法收费
业主大会成立前,物业服务企业要按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建设单位制定的临时管理规约,为小区停车设施提供现场管理服务。建设单位要遵守《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制定临时管理规约,明确停车设施的使用、维护、管理等事项。依据《价格法》以及《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按照建住房[2004]155号文件规范《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第十八条的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应配合建设单位制定有关车位使用及收费的制度,要载明于临时管理规约,引导业主遵纪守法。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管理规约要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通过政府主管部门依法指导和监督的文件,是物业服务企业依法收费的依据,按照《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业主大会成立,物业服务企业要按规定向业主委员会移交物业,通过市场竞争机制择优选聘的物业服务人(也可能是原物业服务企业),应按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大会制定的管理规约,为小区停车设施提供现场管理服务,要借鉴前期物业服务的经验,也要纠正存在的问题。
共有问题详见本号文章“小区停车收费有关问题(一)”依法依规提出建议,希望能帮助朋友。
第3个回答  2022-06-24
不是违法行为,每个小区都有着不一样的管理和规定。这是合情合理的,可以主动和物业沟通。
第4个回答  2022-06-24
这个是违法的,因为车位本来业主就已经花钱了,而且车位也不是物业公司开发的,可以举报物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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