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省能办理临时身份证吗

如题所述

在外省能办理临时身份证。
身份证丢失可以办理临时身份证。以下情况下可以办理临时身份证:
1、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16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
2、尚待领取居民身份证或原证丢失;
3、损毁尚未补领的人员,可根据需要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
临时身份证的办理如下:
1、可以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申请手续,要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交纳证件工本费。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2、公安派出所将公民个人信息核准后报送县公安局或设区的公安分局审核签发,并负责制作证件;
3、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三日内将证件发给申领人。
临时身份证需要以下材料:
1、居民的户囗本;
2、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的黑白相片;
3、公安机关工开具的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办理临时身份证时需要注意的事项:
1、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必须在申请领取、交换领取、补充居民身份期间;
2、临时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有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籍地址、公民身份证号码、本人照片、证明书有效期和发行机构;
3、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从发行日起计算;
4、临时居民身份证由公民常住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发行;
5、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3个月,临时居民身份证的临时居民应当回到临时居民身份证。
综上所述,在外省能办理临时身份证,本人持户口簿或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带照片有效证件之一及居住地证明材料原复印件,到居住地公安分局户政大厅或派出所提出异地办证申请。临时居民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二条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第三条
临时居民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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