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意引起森林火灾会被怎么处罚?

我妈妈在田间烧杂草,因天气干燥、风大,而引起山林火灾。起火后,我妈妈去救火、还叫其他周围的人帮忙救火、可是因火势变大又猛,没有救灭。
后来火灾烧了三十个小时左右,受灾面积还不知道有多少,应该有好几百公顷。现在我妈妈被关在看守所里面,又不给家里人去看她。我妈妈是个老实的农民,突然间遇到这样的事情、而且她身体又不好、现在还在吃药呐。我现在很担心我妈妈,不知道她会怎么样。现在都不知道怎么办了` ` `
面积出来了 过火面积是80公顷,有林面积是17.8公顷。

这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在法律上称之为失火罪。在实践中要根据情节的轻重,决定如何处罚,参考请看认定标准。
一、失火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二、《刑法》第115条规定:
(第一款)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根据刑法修正案(三)修改}
(第二款)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认定标准:
(一)过失引起火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以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1、导致死亡3人以上;2、重伤10人或者死亡、重伤10人以上;3、造成直接财产损失100万元以上;4、烧毁30户以上且直接财产损失总计50万元以上;5、过火有林地面积为50公顷以上或防护林、特种用途林10公顷以上;6、人员伤亡、烧毁户、直接财产损失虽不足规定数额,但情节严重,使生产、教学、生活受到重大损害的。
(二)过失引起火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以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之“情节较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导致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2、造成直接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3、烧毁15户以上且直接财产损失总计25万元以上;4、过火有林地面积为2公顷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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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3-11
(一)
森林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资源。森林资源包括林木、林地以及依托森林、林木、林地生存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微生物。森林具有保持水土、防风固沙、净化空气、涵养水源、减少噪音、调节气候等作用。但是由于人为的破坏,以及不合理的使用,我们的森林越来越少,使得许多土地沙漠化,许多野生动植物消失,产生全球气候变暖,人类居住环境恶化等一系列问题。
为了我们美好的家园,为了我们的后代,为了人类共同的地球,让我们努力做到:
1、树立保护森林资源理念。自觉保护一草一木,不乱砍滥伐林木;自觉做到不捕杀野生动物,不食用野生动物,保护人类共同的朋友。
2、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在荒山、荒地、火烧迹地、采伐迹地种植林木,有选择地种植有经济效益的树,如桃树、脐橙、板栗等,也可种植杉木、马尾松等水土保持林,这样既提高农民收入又可保持水土、提高森林覆盖率、美化寿宁。
3、加强森林防火。特别是秋冬季节,天气干燥,林内可燃物多,森林火灾频繁,给寿宁森林资源造成很大破坏。因此我们要自觉预防森林火灾发生,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一旦发生火灾要及时报告并组织人员进行灭火,把损失降到最低。
让我们一起携手,保护我们共同的家园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1-03-07

第3个回答  2009-03-06
森林火灾有很多是无意间引起的,但违反了森林防火条例,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情节严重的,将负刑事责任。
第4个回答  2009-03-06
已经构成犯罪,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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