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

如题所述

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如下:

《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是为加强对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监督管理,促进商业银行理财业务规范健康发展,依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制定。由中国银保监会2018年9月26日发布并施行。

主要内容

《办法》与“资管新规”保持一致,主要对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提出了以下监管要求:一是实行分类管理,区分公募和私募理财产品。公募理财产品面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私募理财产品面向不超过200名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同时,将单只公募理财产品的销售起点由目前的5万元降至1万元。二是规范产品运作,实行净值化管理。

要求理财产品坚持公允价值计量原则,鼓励以市值计量所投资资产;允许符合条件的封闭式理财产品采用摊余成本计量;过渡期内,允许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在严格监管的前提下,暂参照货币市场基金估值核算规则,确认和计量理财产品的净值。三是规范资金池运作,防范“影子银行”风险。

延续对理财产品单独管理、单独建账、单独核算的“三单”要求,以及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投资的限额和集中度管理规定,要求理财产品投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需要期限匹配。四是去除通道,强化穿透管理。为防止资金空转,延续理财产品不得投资本行或他行发行的理财产品规定;根据“资管新规”,要求理财产品所投资的资管产品不得再“嵌套投资”其他资管产品。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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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9-14
《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是为了加强对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监督管理,促进商业银行理财业务规范健康发展,依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而制定的法规。该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制定,由中国银保监会于 2018 年 9 月 26 日发布并施行。
《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主要内容包括:
1. 严格区分公募和私募理财产品,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2. 规定理财产品的分类和管理要求,包括业务规则和风险管理。
3. 明确商业银行在理财产品销售过程中的信息披露要求,包括到期报告、重大事项报告、临时性信息披露等。
4. 规定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终止后的清算期原则上不得超过 5 日;清算期超过 5 日的,应当在理财产品终止前,根据与投资者的约定,在指定渠道向理财产品投资者进行披露。
5. 商业银行应当在理财产品销售文件中明确约定与投资者联络和信息披露的方式、渠道和频率,以及在信息披露过程中各方的责任,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依法保护。
该办法与资管新规相衔接,共同构成银行开展理财业务需要遵循的监管要求,旨在加强对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监督管理,促进商业银行理财业务规范健康发展,依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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