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扣除标准:福利费是工资的14%。这里的工资指工资计提数?还是工资实发数?

福利费扣除标准指的是工资计提数的14%?
还是工资本年实发数的14%?

不是实发数,是应发数;
自2008年起,福利费不再计提,改在管理费用中直接据实列支,总额不超过工资总额的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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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12-28
在以前是要进行福利费的计提的,根据工资实发数的14%来计提,但是新的会计制度(2008年开设的)是不用再技提了,发生了就直接计入管理费-福利费中去了,但是不可以超过本年实发工资数的14%。
第2个回答  2008-12-28
新的所得税法已将作为扣除基准的“计税工资”已改为“工资、薪金总额”,实际上已经提高了扣除限额。即就按应发数。

参考资料:http://www.chinatax.gov.cn/n480462/n480513/n480934/8002625.html

第3个回答  2008-12-28
计提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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