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民师每教龄20元为什么老不变?

如题所述

题主提这个问题,不具有普遍性,而是一个特殊性的问题,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关于原民办教师退养补助标准,全国各省区,大多都是按教龄X10这个标准执行的,有的比这个标准还要低。只有极个别地区,比如广东的某些地区,执行的标准高一些。而教龄x20这个标准,还极其少见。所以,这个标准具有特殊性。

原民办教师退养补助为什么老不变?这个问题比较复杂,其原因大概有下列几点。

1:原民办教师的组成结构比较复杂,大多数己没有档案可查。

凡是在农村干过民办教师的人都知道,从1960年到本世纪初2003年,40多年的时间里,民办教师多次整顿,多次淘汰,还有其他的种种原因,就有许多人脱离了民办教师队伍。

1:1982年的民师大整顿,是民办教师 历史 中最大的一次整顿,和现在的定员,定编,定岗差不多。那时候,村办小学留用谁,不留用谁,几乎由大队说了算。所以,那次整顿,六零年到八二年中间的一些优秀的民办教师被辞退了,能辞退多少?大概是4:1到5:1,在这个比例下,每个村办小学将会有三到四名民办教师被辞退。

2:1982年以后,学校老师不够用,又从 社会 上招录一部分民办教师,但,这部分民办教师大多不在计划内。从1982年,到本世纪初,将近20年的时间里,有计划生育问题,有许多民办教师,又被辞退,因为招聘问题,因为义务工问题,因为交公粮问题,因为和支书闹矛盾问题,又有许多民办教师被辞退。

3:2003年,国家全面解决民办教师问题,实行的是一刀切政策。计划内有指标的民办教师,直转为国家正式教师,而计划外没有指标的民办教师,则被辞退,这个时间节点,有相当数量的民办教师,离开了教学岗位。

4无论是哪一个时期,什么原因(违法罪除外),我们都称他们为原民办教师。原民办教师这个群体,成分比较复杂,有的根本就无档案可查,没有依据。在2013年,国家出台政策,给予原民办教师养老金补贴时,让个人申报,但必须有三个以上在职在岗在编的老师作证,出具证明材料。为什么要这样做,就是没有档案,没有依据,各地方在执行起来比较难,只有这样去做。

02:在审报教龄的时候,肯定有少数人弄虚作假。

2013年,原民办教师在申报教龄的时候,会有弄虚作假现象。县一级的教育主管部门,没有具体的档案可查,所以,在审核的时候就比较难,大多尊重个人申报的数据,依个人申报数据为标准,发放养老金补贴。这个不十分准确的数字,也是目前原民办教师养老金难以增长的原因之一。

03:原民办教师,作为 历史 的遗留问题,处于比较尴尬的境地。

凡是民办教师都知道,在上世纪,民办教师所处的地位比较尴尬,待遇低,地位低,不被 社会 尊重,不被 社会 认可。国家是下了大决心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现在,从民办教师中分离出来的原民办教师,成为 历史 的遗留问题,原民办教师的问题更尴尬。所以,现在在解决原民办教师的退养问题时,更难。

04:原民办教师这个群体,将会在近几十年的时间里存在着,就其对 社会 的贡献来说,国家会不断提高这个群体的养老金补贴标准。

在上一世纪40年的时间里,原民办教师这个庞大的群体,为乡村基础教育的发展,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做出了突出贡献。他们用自己的辛勤劳动,不计名利,不计报酬,在破旧的学校里,在三尺讲台上,为祖国培养了一批批栋梁之才,为农村培养了一批批有知识,有道德的建设人才,促进了农村的发展。他们每个人都有一段动人的故事,每个人都是一段让人来忘怀的 历史 。国家不会忘记这个群体,会不断提高养老金补贴标准,让这群人有一个幸福的晚年,有一个快乐的晚年生活。

民办教师的问题复杂,但总归有解决的办法,总归有解决时间,养老金补助标准不会一承不变的,肯定会有所提高,这只是一个时间问题。

也许条件还不到,希望民代幼教师耐心等待,好好照顾好自己的身体,你们为教育的贡献有目共睹,不可磨灭!国家不会忘记你们的,时间问题,早晚会给你们解决养老问题的,让你们也有一个幸福的晚年!小康路上一个都不能少!

每(年)教龄20元应该是指所谓的原民办教师的"养老补助",就是这个"补助"也是一代农村中小学教育的生力军,农村教育的"有功之臣"——原民办教师,自己大半生"辉煌"经历的唯一回报。多少年过去了,"原民师每教龄2O年为什么老不变?"我想可能是这几个方面的原因:

"养老补助"是以教龄津贴的形式发放的,而教龄津贴还执行的是30多年前颁布实行的标准

原民办教师始终是农民的身份,即使从事教学工作一二十年还是在教育部"清退政策"下,走出了校门,走进了农田。唯一的回报便有了这个所谓的"养老补助",也曾欣喜过,也纠结过。原来补贴的标准要以教龄津贴的形式发放。

教龄津贴1986年4月12日《义务教育法》颁布实施时,为了鼓励中小学教师长期从事本职业发给的一种岗位津贴。凡 从事本职工作满5年不满10年者,每月发3元;满10年不满15年者,每月5元;满15年不满20年者,每月7元;满20年以上者,每月10元。 由此可以看出,眼下原民师每教龄20元已是最长教龄津贴的“翻倍”。从教龄津贴的角度来说是“超限”了,也就没有再涨的可能。

是养老补助,还是教龄津贴,两者相互关联,互为制约

说是教龄津贴,这可是30年前执行的标准。当时的标准在1986年的时候可以占到整个工资比例的十分之一左右,现在公办教师的工资(4000元以上)至少是那个时候(62.5元)的多少倍?现在的教龄津贴却只占二百分之一左右。

真正恢复了农民的身份,直到2015年前后才发现自己曾为"人民的教师"与"农民"有个唯一的区别,就是每月还多了份"养老补助"。

虽然说原民师每年教龄只有20元,但这也是极少部分省市所执行的标准,绝大多数还是10元,甘肃省是8元,陕西省更少,每年教龄才6.7元。公办教师对这一“津贴”可以忽略不计,对原民师来说,是“救命钱”。教龄津贴止步不涨,已经失去了“补贴”的实际意义。

说是养老补助吧,就应该随着养老制度的不断完善逐年有所提高。只是定个养老补助“定格”于教龄津贴的框架之下,教龄津贴30多年纹丝不动,养老补助也就不会有所提高。

原民办教师的“养老补助”只是地域性政策,没有“最高”的、统计的纲领性文件

教育部与原民师接访时一再强调教人【2011】8号《关于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的指导性意见》是关于解决代课教师问题的纲领性文件,也是最后一个,今后或将来也不会再有。也就是说,原民办教师遗留问题的解决与否,都是在教人【2011】(8号)文件的指导下。还不是“归位”于每年教龄的8元、10元、20元,这也是地方经济的差异和重视程度决定的,恐怕一时半会很难得到改变。

结语

原民师拿着最低的工资,却为我们的教育事业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培养出很多的有用人才。一月拿着百十来元的养老补助,远远不够曾经的付出,更解决不了生活养老问题,希望以后的政策会走来越好,原民师的生活待遇也必须逐步得到提高。是对他们对教育事业的无私奉献的一种回报,也是对他们的一种尊重。希望原民师也能享受改革开放的红利,达到老有所养。

这些老民办教师一辈子辛辛苦苦,在国家教师资源极度匮乏之际,撑起了教育的半边天,尤其是在偏远山区,农村,那些民办教师为国家扫盲,培养下一代,贡献了极大力量,特别是从六四年到八五年那些教师更是值得敬佩。

我们河南还是每教龄每月十元,没有二十元。希望国家能统一标准,别忘了这些人

你好!

题主所提问题也正是我关心的问题。

这几年,且不说在职教师,就是企业退休人员退休金也在逐年增长,可民办教师、代课教师教龄补贴不见涨。我们甘肃一年教龄8元,我所在的城市8元钱刚够买一碗牛肉面。能不能涨,我看也是大海捞针,希望太渺茫。

我们这部分民办教师、代课教师,有些已不在人世了,有些七老八十了,年轻点的也都五六十岁了。清贫一生,也没有等到政府的厚爱优待,现在就不要再期待什么了,该吃吃、该喝喝,保养好身体,过好自己的余生!能够享受到更好的政策,那就最好,等不到也没有什么遗憾,毕竟我们也曾从事了天底下最光辉的事业,有苦也有甜,在教育这片广袤的天地奉献了自己满腔的热情,努力过,收获过,今生无憾!

原民代教师的生活补贴是每一年教龄每月20元,近期内有没有提高的希望和可能呢?

许多原民代教师不断地呼吁,请求政府给他们提高生活补贴标准,这种呼声越来越高,这种要求合理不合理?这种愿望能不能实现呢?

上世纪原正式的民办教师,有国家实行一刀切式的政策,全部转为公办教师了。没有转为公办教师的,分为下面几种情况:【1】是代课教师但不是民办教师,不持有合格民办教师证件,不符合转正条件;【2】违反了当时的计划生育政策,被辞退了;【3】因不符合当时的聘用条件,被统一辞退了。【4】自愿申请辞职,转行到其他行业了。

这四类原民代教师,为上世纪中国的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在当时艰苦的条件下,他们坚守在教育岗位,拿着每月几元的微薄工资,以校为家,一人教一个班的所有科目,既是全科任教师,又是班主任,一天上课连轴转,没有休息时间。甚至有老师教的是复式班,一人教几个年级的学生。早晚两次在校办公,备课、批改作业。可以说,是当时的民代教师撑起了教育的蓝天,为国家培养了大批的人才。现在工作在国家各行各业的四、五十岁的人才,正是他们当时在学校教过的学生。他们为我国教育的发展做出了实实在在的贡献。

党和政府正是看到了他们曾经为教育做出的贡献,给他们落实了补贴生活的政策,说明了党和国家没有忘记他们,始终在关怀着这些原民代教师。

对于原民代教师的生活补贴,全国没有统一的补贴标准,各地根据本地情况制定了补贴标准,有的地区是每一年教龄每月补20元,有的地区每年每月补10元,按教龄数累计。许多原民代教师认为这个标准有些低了,理由是国家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了,消费水平也提高了,因此,补贴的标准也应提高。

那么,为什么原民代教师的生活补贴每年每月20元的标准,到现在没有提高?有下面几个原因:

1、原民代教师不同于公办教师退休。

公办教师在职时,自己缴纳了养老保险金,国家也为他们缴纳了一部分,退役后他们的待遇,属于退休金。而原来的民代教师得到的是生活补贴,他们也加入了 社会 养老保险,过六十岁后,他们也将领到一份养老保险金。国家给他们的生活补贴属于生活的照顾,不可能定期的大幅度的提高补贴标准。

有没有提高补贴标准的可能呢?可能是有的,但在近期内不可能有,国家也没有关于原民代教师生活补贴的新政策。随着国家经济的高速发展,国家的繁荣富强,国民人均收入的大幅提高,国家一定会适当地提高原民代教师的生活补贴,同时也会提高复原军人的待遇。复原军人的补贴没提高之前,原民代教师的待遇不可能得到提高,二者应该是同步的,因为都为国家做出了贡献。

其实不光是原来的民师,所有的公办教师教龄津贴都没有变。

现行的教龄津贴,是源自1985年颁布的《关于教师教龄津贴的若干规定》。教龄津贴的标准是: 教龄满5年不满10年的,每月3元;满10年不满15年的,每月5元;满15年不满20年的,每月7元;满20年以上的,每月10元

而此后,关于教师津贴的规定就再也没改过。

目前来看,每教龄20元,已经是规定中最高津贴的2倍,算是很高了。但由于教育津贴是依托地方财政的,所以 全国各地的教龄津贴差别较大,高的地方2、30元,而低的地方只有7、8元

因为对于目前的公办教师,其工资组成部分有很多,教龄津贴所占的比重不大,所以就目前来看更改现行规定的可能性不大。未来如果工资改革向教龄为主、绩效为辅的方向去改的话,是应该要改的。但考虑到地区经济发展的差异,教龄津贴的不平衡,即使上有政策也应该还会持续一些年头。



但是,对于原民师这个特殊群体,显然不能以一个35年未变的津贴为主。原民办教师始终是农民的身份,从校园走回田间都已经十余个年头,如今都已是年过花甲甚至是古稀之人,早已无法自食其力。在面临养老的时候,这杯水车薪,是无法让这些曾经为了教育事业而奋斗的老人们能够安度晚年的。

最好的方式,还是希望能够在教龄津贴之外,给予这些老民师们一些生活上的帮助,让其老有所养,也算是了却这些功臣们的一点心愿。

国务院1997年第32号文和2011年第8号文都是解决原民办教师待遇的政策依据,不是民办教师凭空要求的,这是国家赋予原民办教师的政策。

有人找出N个理由或借口总是有理!不给你们长看你有什么招?你说20元低那不是还有比你低的吗?为什么人家复员军人能一次一次的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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