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铺转让费已付了,是口头协议,我和房东巳签合同了,可又反悔了,转让费还能要回?

如题所述

应该能要回来,具体还需要看出让人。
法律分析
一般是可以要回来的。如果房屋无装修(或不是租户出钱装修)、无设备(租户原来自购设备)、或无经营项目(指租户不把经营项目留下),一般不产生转让费。但新的租户如果急于寻找店铺,也可能愿意付出高于房租的代价,这部分也是店铺转让费。门(面)店转让费或叫商铺转让费是一种转让门店使用权而在转让时一次性收取的费用(技术上也分期交付),看起来其起意是下家弥补给上家因转让所蒙受的损失的补偿,一般是原承租者向继承租者收取,有“上家非法做二房东”之嫌。也有房东收取的。费用的高低主要取决于原、继承租者对门店本身获利能力的认知和市场供求关系。一些地段繁华的门店,人流量大,转让费就高,而一些地段偏僻的门店,人流量小,转让费就低,甚至不需要。目前法律法规方面尚没有可以依附的的明确规定能够干预此事,一般理解这是商业活动中“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事情。只有通过转方和承继方自己讨价还价来定:需不需要转让费、付多少转让费。正确的做法是,把店面业主请来三方一起协商、谈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八条 当事人依据前条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04-01

口头协议没有法律效力,但是只要你们之间签订了合同,无论哪一方付款给对方,反悔是没有用的,转让费是不能拿回来的。只能够通过协商解决,否则肯定无法收回。请浏览合同法,将会对你有所帮助。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04-01
这个问题你双方得协议协商加入,你们有协议的话,对方不给你,你也没办法,凭良心服吧,说实在的,这钱他应该退给你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