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申报中国华侨国际文化交流基地故事需要几个

如题所述

申报中国华侨国际文化交流基地流程。
1、申报单位申请及认证表。符合申报认证范围和申报基本条件的单位,由申报单位向区侨联提出书面申请,填报《北京市华侨文化交流基地申报认证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区级侨联向市侨联提出书面请示,并提交《申报表》(纸质版、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张纸即可>、一式三份)和申报单位介绍等材料及电子文档,文件中需有各拟申报交流基地准确名称(表格第一栏应填写申报场所本身规范名称,而不是其管理单位名称),均需盖有申报单位公章(如申报单位没有公章,可盖上级管理单位公章,但不可盖区侨联公章。表格项目除“北京市侨联意见”“中国侨联意见”外,其他均为必填项)。申报单位介绍主要包括单位名称、上级主管部门、建设规模和主要建筑设施、文化内涵和特色、主要社会效益、联系海外侨团情况、资产资金来源、开展为侨服务情况,以及相关活动图片资料等内容。
2、区级侨联申报请示件。请示件内容包括本行政区域内全部交流基地近年来接待侨胞、承接侨联活动等情况,市侨联、区级侨联组织领导、考察审核等开展本次交流基地申报工作情况,以及本批申报单位名称列表。请示件中,申报单位名称要与《北京市华侨文化交流基地申报认证表》第一栏所填写名称一致,申报单位名称要按照优先级排序。
3、申报中国华侨国际文化交流基地。如申报单位认为符合中国华侨国际文化交流基地条件,可填写《中国华侨国际文化交流基地申报认证表》,由区侨联在请示件里说明是否同意意见,市侨联将择优向中国侨联推荐。
4、电子版材料以原始状态保存,不要以压缩包形式存储。每个申报单位的材料存放在一个文件夹中,文件夹以“序号+申报单位名称”形式命名,且排序与请示件中申报单位名称顺序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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