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户口村委会证明怎么写

如题所述

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我国户口迁移政策内容十分广泛,涵盖了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学生、军人及其家属等各类群体。

具体如下:
证明书
***派出所:
兹证明***(申请人),性别:男(女),年龄XX岁,身份证号XXXXXXXX,是我村村民***(户主)身份证号:(XXXXXXXX),的子(女)。因为XXXX原因在X年X月X日迁出我村,现因XXX原因需要进行户口迁回,经我村村委会协商一致同意,将其***(申请人)的户口迁入我村村民***(户主)处落户。家庭住址:XXXXXXXXXXXXXX(户主户口本上的地址)
特此证明
**村村委会(盖章签字)
年月日
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

办理户口迁移所需的证明材料
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
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
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4。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5。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
6。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7。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落户,持释放证、解除劳教通知书,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8。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持入学通知书;
9。大中专学生分配落户,持派遣证;
10。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迁移户口,持录用(招收)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1。公务员、职工调动、辞退等户口迁移,持调动、辞退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2。收养小孩落户,持收养公证书或《收养证》;
13。解除收养关系迁移户口,持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书或《解除收养证》;
14。离退休人员户口迁移,持离(退)休证;
15。与职称、职务、学历、荣誉、工龄、年龄等有关的户口迁移,持相应的证(聘)书及工龄、年龄证明;
16。需要凭户口准迁证方可迁移的对象,还须持迁入地县、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准迁证;
17。需要经过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办理的户口迁移,还应提供上级公安机关的批准文件。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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