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A4纸正反面打印,要贴小二寸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3、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4、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一份。
5、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6、学信网上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注意是备案表。一式一份,无法查询的要提供学历认证材料。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8、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要贴一寸照一张。
9、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照片背后写明申报种类、学科和姓名,审核的时候审核人员会要求交电子照。
申请认定的所有照片要一样。以上是必须提供的材料,现场审核的时候原件和复印件分开放,复印件最好准备一个翻页活页夹。以下材料根据你的实际情况提供:
1、申请人户籍不在认定机构所在地的申请人另需提供当地具有资质的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或当地工作单位聘用合同及社会保险证明原、复印件(一式一份)。
2、2015年1月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属于省内高校毕业的申请人要提供加盖省教育厅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调配专用章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属于省外高校毕业的申请人要提供相应学历层次毕业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全部所学课程及成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可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师范类专业的才要提供就业报到证。
3、2015年以前已参加“两学”考试合格的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参加2015年1月-2016年12月期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合格(说明:过渡期面试合格证有效期2年。原则上发证日期为2015年7月(含)之前的,限2017年春季认定有效;发证日期为2015年12月之前的,限2017年内认定有效。),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和学科应与报考的面试科目一致,提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成绩单)复印件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合格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4、第一学历为普通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拟按非师范类专业的高一层次学历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的在职教师,应参加2015年1月-2016年12月期间省中小学教师资格指导中心组织的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合格(说明:过渡期面试合格证有效期2年。原则上发证日期为2015年7月(含)之前的,限2017年春季认定有效;发证日期为2015年12月之前的,限2017年内认定有效。),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和学科应与报考的面试科目一致,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合格证和师范类专业的毕业证书复印件及所在学校出具的在职在岗证明(一式一份)。
5、2015年1月后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未参加2015年以前“两学”考试合格的非师范类毕业生;已参加2015年以前“两学”考试合格,但未参加2015年1月-2016年12月期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合格的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网上自行下载打印,一式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