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在订房的受理和核对上没有过错,于对客人尽到了提醒义务,客人单方面以口误货笔误为由事后否定初始订房天数,并拒绝于规定之日退房,请问酒店有权要求客人退房吗?有关酒店的立法中有没有相关因客人过错造成自身损失适用酒店的免责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