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超过12小时算违法吗?

我所在公司的部门以前是8个小时工作制,而且是四班三运转的那种,现在改成了12个小时,公司的公告是说,我们除了休息和吃饭的时间,有效工作时间是10.33小时,不算违法,而且多余的2.33小时按平日加班的费用算,可实际我们比以前多上了4个小时的班,却只按2.33小时。———— 这种工作时间是否违法,求高人指点。

每日工作时间超过12小时如果没有经过劳动部门审批,就违反劳动法关于休息的相关规定,即属于违法。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劳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按此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最长不超过11小时,但是《劳动法》对于特殊情况,也做了例外处理
《劳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即在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每日工作时间可以超过11小时。
综上所述,如果用人单位未经审批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超出11小时的,属于违反劳动法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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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8-02
违法的。 劳动法第36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合同法第31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第77条规定,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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