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等级,即外交代表的等级。通常分为大使、公使和代办3级。
大使和公使是一国元首派往另一国元首的。代办则是由一国外交部派往另一国外交部的。这3个等级的外交代表,除所受礼遇有所不同外,在其他方并无太大差别。至于领事,根据国际法和有关国际惯例,其特权和优遇与外交官有很大的不同,故不列入外交等级之中。
扩展资料:
1、特命全权大使
等级最高的外交代表。原为君主制国家中一国君主向另一国君主派出的全权代表,对外代表君主本人,享有极大的决定权。后成为国家首脑之间互派的最高外交代表。
2、特命全权公使
等级低于大使的外交代表。原为君主制国家的元首向共和制国家的政府派出的全权代表,后演变为大国向小国派出的外交代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根据所有国家不分大小一律平等的原则,各国开始向所有建交国家派遣大使。
3、代办
来自法文“Chargé d'affaires”,原意为大使或公使不在任所时临时负责外交事务的外交代表,后在维也纳会议中被规定为等级最低的外交代表。相当于一国外交部向另一国外交部派出的使节。
4、其他外交官员
武官:代表本国武装部队,与驻在国武装部队进行联系的外交人员。武官的任命需要得到驻在国的同意。
公使:大使馆中的官员级别,区别于担任外交代表机构首脑的特命全权公使。
5、公使衔参赞
参赞和专员:与驻在国有关部门保持联系和进行交涉的专业外交人员,如商务参赞、文化参赞、新闻专员、农业专员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外交等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外交官
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9年10月31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外交人员法》第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外交官从高至低分为以下7个衔级:
大使
公使
参赞
一等秘书
二等秘书
三等秘书
随员
另外中国驻外外交人员工资划分为以下10个级别:
一级 副部级大使(包括中国驻美国、俄罗斯、英国、法国、德国、日本、朝鲜、印度、巴西9国特命全权大使及中国常驻联合国(纽约、日内瓦)代表、常驻欧盟使团代表,驻港澳特派员);
二级 正司级大使、公使、大使衔总领事,驻港澳常务副特派员,副军职武官(少将军衔);
三级 副司级大使、公使衔参赞,正司级参赞、总领事、副总领事、首席馆员(大使级总领馆)、正司级商务教育领事(大使级总领馆),正师职武官(大校军衔),驻港澳副特派员;
四级 副司级参赞、总领事、副总领事、首席馆员、副司级商务教育领事(重点总领馆),代表处办事处主任,正师职武官(上校军衔);
五级 正处级参赞、副总领事、首席馆员、正处级商务教育领事(普通总领馆),正团职武官,代表处办事处副主任,副师职武官(中校军衔);
六级 一等秘书(正处级),领事,首席馆员(无副总领事设置总领馆);
七级 二等秘书(副处级),领事;
八级 三等秘书(正科级),副领事;
九级 随员(副科级),领事馆职员;
十级 职员。
扩展资料:
从中国驻外特命全权大使的行政级别及其升降可以反映出中国与该国关系的而变化以及中国对该国重视程度:1950年代的中国驻苏联大使以外的华沙条约组织其他成员国大使以及1960年代中国驻越南大使也曾经享有副部级待遇,但随着后来中国与这些国家关系的变化,中国驻相关国家大使的行政级别也随之下降。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外交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