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一年半,公司要突然辞退我,可以要求公司补偿多少?

因为入职前约定是双休,一年半(入职一年零七个月)以来一直是双休。后公司单反面要求单休,且拒不讨论加班工资,每个月多上四天班,我拒绝遵守这种安排而被突然要求解除劳动关系。请问具体补偿金可以要求几个月工资?

如果你的工资是高于当地社会平均水平三倍的,是支付你三倍月工资+两个月的月工资,如果未达到当地社会平均水平三倍的,是两个月的工资,具体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扩展资料:

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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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9
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或者额外发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并按劳动者每满一年工作支付一个月工资(超过半年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支付半个月工资)。你可要求2个月工资的补偿和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公司单方面改动劳动合同的约定,并以此为由辞退你,如没有其他合法理由,应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要求赔偿。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8-07-19
法律规定如下:
1、如果公司没有书面提前通知你,要赔偿一个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2、如果提前通知了,一年按一个月补偿,一年半,就是1.5个月补偿;
3、要是违法开除,正常补助的2倍;也就是5个月工资;
作为当代年轻人,大家都应该具有法律意识,不要嫌麻烦,一定要去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做一个知法懂法的好青年;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4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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