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忙介绍一下《公众之敌》影片历史中的真实背景!

约翰·迪林格的“成就”,包括他的同党,和他的背景!

是历史中的真实的,不是电影里的。

  匪徒和电影明星一样,也可以一夜成名。约翰·迪林杰21岁的时候,第一次出去抢杂货店就被抓住了。他利用此后九年的囚徒生涯精研抢劫技巧,以致在 1933年获释后还不到一年,就博得了联邦调查局赠与的“头号公敌”称号。这是一项了不起的成就,因为当时在美国中西部横行的其他一些匪帮中还有邦尼和克莱德(京人注:Bonnie和Clyde是美国30年代著名的雌雄大盗)以及老妈巴克尔(丛丛注:Ma Barker为了从监狱中救出自己的儿子设计了一系列行动,在这之中发现自己对犯罪很有天赋于是踏上了路子)。迪林杰在每次抢劫时都信心十足,目中无人。警察追得越紧,他抢得越欢。他有一次枪(和谐)支不够了,就抢了一个警察局。他有两次凭着手中枪杀出监狱,有一次用木头刻成手(和谐)枪形状,再打上鞋油,镇住了狱警。迪林杰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抢到了50万美元。想到他每次抢劫到手的只有几千美元,这个数字是很了不起的。
  迪林杰并非不知道自己是在以卵击石。“吃这碗饭的人是用借来的时间活命。我已经看出来,我剩下的时间不多了。”他在一次短暂的入狱期间说,“我希望死个痛快,轰轰烈烈。自然,最好是以枪战作结束。我会赢得一些时间,可是早晚会有个警察开枪打中我。只要砰的一声,约翰就不复存在了。”
  迪林杰在1934年5月做了整容,修直了鼻梁,剪细了眉毛。他把深棕色的头发染成了黑色,又留了一撮小胡子。他还用酸烧自己的指尖,以便把指纹弄模糊。迪林杰对自己的易容术感到很有信心,当年夏天,他尽管正受到全国通缉,却公开居住在芝加哥北区,并且搭上了一个名叫波利·汉米尔顿的26岁的女招待,她是个离了婚的女人,前夫是印地安纳州加利市的警察。汉米尔顿以为迪林杰的名字真地叫吉米·劳伦斯,但是她的房东,一个名叫安娜·萨奇的42岁的罗马尼亚女人,却很快就察觉到迪林杰的真实身份。萨奇因为在美国开妓院,正面临着被驱逐出境的前景。因此,她到警察那里告发了迪林杰,以便(和谐)买(和谐)个好,能够留在美国。
  1934年7月22日,根据萨奇的告密,16个联邦探员埋伏在林肯北大道的拜尔格拉夫电影院周围。迪林杰显然打算在第二天动身前往墨西哥。这一天是奇热的一天,气温超过100华氏度。晚上8点30分,探员们看见迪林杰与汉米尔顿和萨奇走进了电影院,他身穿白色的绸衬衫,配上灰色的领带,下面是灰色的法兰绒裤子,头上是白色的草帽。上映的电影是《曼哈顿闹剧》。这是一部警(和谐)匪片,由威廉·鲍威尔主演,克拉克·盖博则在影片里被送上了电椅。两个小时后,探员们又看见迪林杰等三个人走出电影院的前门。当探员们靠近,想逮捕他的时候,迪林杰蹿向一条小街,并从腰里拔出一把口径38毫米的手(和谐)枪。但是他还没来得及开枪,就被三发子弹打中了,其中两发打在胸上,一发打进后脖子,又从右眼下面钻了出来。短短几分钟之后,迪林杰断了气。
  有两个过路的妇女被枪打中了腿,但迪林杰的两个女伴却跑回了公寓。人们后来流传说,在迪林杰一伙人走出电影院的时候,有个神秘的“红衣女郎”以拉出手绢为号指认了迪林杰。他们指的是汉米尔顿,但她那天穿的衣服其实是桔黄色,而且告密的不是她。
  迪林杰被送往医院,而一些人则拥到拜尔格拉夫电影院外面,把手中的报纸或手绢沾满他流在人行道上的血,以便留下个纪念。医院拒绝接受迪林杰,因为他已经死了。探员们因此将他的尸体摆在医院外的草坪上,等验尸官的汽车来拉走。
  迪林杰和最富传奇色彩的匪徒一样,在他死后有些人坚持说,摆在草坪上的那具尸体,即在那个炎热的夜晚走出拜尔格拉夫电影院被枪打死的人,并不是迪林杰。人们说,迪林杰的易容术瞒过了联邦探员,而这些探员在杀错人后感到太丢人现眼,不愿承认自己的错误。如果真是这样,对于安娜·萨奇来说真是伤口上撒盐,因为她在1938年到底还是被驱逐出境了。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9-10-21
约翰·迪林杰 “头号公敌”:约翰·迪林杰
匪徒和电影明星一样,也可以一夜成名。约翰·迪林杰21岁的时候,第一次出去抢杂货店就被抓住了。他利用此后九年的囚徒生涯精研抢劫技巧,以致在 1933年获释后还不到一年,就博得了联邦调查局赠与的“头号公敌”称号。这是一项了不起的成就,因为当时在美国中西部横行的其他一些匪帮中还有邦尼和克莱德(京人注:Bonnie和Clyde是美国30年代著名的雌雄大盗)以及老妈巴克尔(丛丛注:Ma Barker为了从监狱中救出自己的儿子设计了一系列行动,在这之中发现自己对犯罪很有天赋于是踏上了路子)。迪林杰在每次抢劫时都信心十足,目中无人。警察追得越紧,他抢得越欢。他有一次枪(和谐)支不够了,就抢了一个警察局。他有两次凭着手中枪杀出监狱,有一次用木头刻成手(和谐)枪形状,再打上鞋油,镇住了狱警。迪林杰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抢到了50万美元。想到他每次抢劫到手的只有几千美元,这个数字是很了不起的。
迪林杰并非不知道自己是在以卵击石。“吃这碗饭的人是用借来的时间活命。我已经看出来,我剩下的时间不多了。”他在一次短暂的入狱期间说,“我希望死个痛快,轰轰烈烈。自然,最好是以枪战作结束。我会赢得一些时间,可是早晚会有个警察开枪打中我。只要砰的一声,约翰就不复存在了。”
迪林杰在1934年5月做了整容,修直了鼻梁,剪细了眉毛。他把深棕色的头发染成了黑色,又留了一撮小胡子。他还用酸烧自己的指尖,以便把指纹弄模糊。迪林杰对自己的易容术感到很有信心,当年夏天,他尽管正受到全国通缉,却公开居住在芝加哥北区,并且搭上了一个名叫波利·汉米尔顿的26岁的女招待,她是个离了婚的女人,前夫是印地安纳州加利市的警察。汉米尔顿以为迪林杰的名字真地叫吉米·劳伦斯,但是她的房东,一个名叫安娜·萨奇的42岁的罗马尼亚女人,却很快就察觉到迪林杰的真实身份。萨奇因为在美国开妓院,正面临着被驱逐出境的前景。因此,她到警察那里告发了迪林杰,以便(和谐)买(和谐)个好,能够留在美国。
1934年7月22日,根据萨奇的告密,16个联邦探员埋伏在林肯北大道的拜尔格拉夫电影院周围。迪林杰显然打算在第二天动身前往墨西哥。这一天是奇热的一天,气温超过100华氏度。晚上8点30分,探员们看见迪林杰与汉米尔顿和萨奇走进了电影院,他身穿白色的绸衬衫,配上灰色的领带,下面是灰色的法兰绒裤子,头上是白色的草帽。上映的电影是《曼哈顿闹剧》。这是一部警(和谐)匪片,由威廉·鲍威尔主演,克拉克·盖博则在影片里被送上了电椅。两个小时后,探员们又看见迪林杰等三个人走出电影院的前门。当探员们靠近,想逮捕他的时候,迪林杰蹿向一条小街,并从腰里拔出一把口径38毫米的手(和谐)枪。但是他还没来得及开枪,就被三发子弹打中了,其中两发打在胸上,一发打进后脖子,又从右眼下面钻了出来。短短几分钟之后,迪林杰断了气。
有两个过路的妇女被枪打中了腿,但迪林杰的两个女伴却跑回了公寓。人们后来流传说,在迪林杰一伙人走出电影院的时候,有个神秘的“红衣女郎”以拉出手绢为号指认了迪林杰。他们指的是汉米尔顿,但她那天穿的衣服其实是桔黄色,而且告密的不是她。
迪林杰被送往医院,而一些人则拥到拜尔格拉夫电影院外面,把手中的报纸或手绢沾满他流在人行道上的血,以便留下个纪念。医院拒绝接受迪林杰,因为他已经死了。探员们因此将他的尸体摆在医院外的草坪上,等验尸官的汽车来拉走。
迪林杰和最富传奇色彩的匪徒一样,在他死后有些人坚持说,摆在草坪上的那具尸体,即在那个炎热的夜晚走出拜尔格拉夫电影院被枪打死的人,并不是迪林杰。人们说,迪林杰的易容术瞒过了联邦探员,而这些探员在杀错人后感到太丢人现眼,不愿承认自己的错误。如果真是这样,对于安娜·萨奇来说真是伤口上撒盐,因为她在1938年到底还是被驱逐出境了。

参考资料:http://tieba.baidu.com/f?kz=655584534

第2个回答  2009-10-21
是狄林杰
百度里有的
说句实话,狄林杰的故事至今才被搬上银幕实在有些出人意料,因为读他的事迹颇有种007小说的“不真实感”。他曾经假装成某公司银行警戒系统的推销员潜入银行,于是诸多银行地下室的安全系统土崩瓦解。甚至他还曾经天才地伪装成一个电影摄制组,雇佣大量群众演员为他们的“银行抢劫戏”坐场。当他们大摇大摆地逃之夭夭,无数热心地群众还向闻讯赶来的警察要报酬!能够被政府宣布为“美利坚的头号公敌”、(貌似将近一个世纪之后,一个名叫拉登的人才再次享有此殊荣)一个人能够逼迫一个国家改制其执法体系,这本身就是一个传奇!
毕竟时值美国经济大萧条,民众需要一个英雄、一个领袖来挽回他们早已千疮百孔的信念。当正面人物一次又一次地让他们失望后,那恨铁不成钢的怨念有意无意地将这个江洋大盗塑造成了一名侠客。

参考资料:http://baike.baidu.com/view/2130141.html?wtp=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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