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开除党籍是合法的吗?

事情发生在西藏农牧学院。这个大学一般情况下都是封校。比如最近国庆、甲流…更加严重的封校管理,比初中高兴还严。但是大学生都是成年人…哪里受的了封校隔绝啊,都是翻围墙出校。最近这个地方出现甲流,学校领导就疯了似的,派老师在围墙下躲着抓学生。今天我朋友运气不好,被抓了,学校立刻把他隔离了,而且直接给个留校查看处分,还有更为严重的是要开除他党籍。请问懂法律或者这方面的高手分析哈。这样的处理公平合法吗?如果不合法不合理,用什么办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或者怎么样举报学校不合法的制度?谢谢
他翻围墙没有犯原则上的错误。而且开除党籍会他以后分工作也有影响。说实话,学校这么做,完全就没有考虑学生以后的人生,纯粹是滥用职权…

开除党籍不存在合法不合法的问题,只存在合不合党纪的问题,党员的纪律处分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学校给你这同学留校察看,开除党籍算不算过分,问题不在于学校平时封校管理制度是不是合理(这个问题你们可以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申诉),可以向当地疾控部门了解当地对于“甲流”的防治措施是不是要求相关单位进行封闭式管理。如果学校此时封校是基于疾控部门的政策要求的话,学校的处理未必失当。
建议你同学还是为了前途好好认错,尽量争取学校网开一面(多用些“软招”吧);打算从法律上解决的话,只有从疾控部门的管理措施入手。
另外说点题外话,大学生,党员,应该知道点疾防疾控常识吧?假如说这学校未封校或采取其他强制措施,你这同学不幸“甲流”了,你们是不是要追究学校疾防疾控的过失责任呢?对你们……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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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10-29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开除党籍:
(一)因危害国家安全被依法判处刑罚的;
(二)因经济方面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的;
(三)因其他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
(四)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
(五)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
(六)畏罪逃往国外、境外、外国驻华使(领)馆的。
前款第三项不包括被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的。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开除党籍;在政治上、工作上一贯表现较好,认真检讨并有悔改表现,在群众中未造成恶劣影响的,可以不开除党籍,但须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一)除危害国家安全和经济方面犯罪以外的故意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未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
(二)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其他较轻刑罚的。
符合本条例第一款第(一)、(二)两项的规定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服刑期间,停止过党的组织生活,留党察看期限从刑满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二条 依法被劳动教养的,一律开除党籍。
第三十三条 组织和参加反对党的基本路线为目的的集会、游行等活动的,对策划者、组织者,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于起骨干作用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有悔改表现的,不予处分或者免予处分。

第三十四条 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公开发表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言论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经批评教育后仍坚持错误不改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三十五条 拒不执行党中央关于改革开放和其他重大方针、政策,或者作出与中央方针、政策相违背的决定的,对直接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三十六条 进行分裂党的活动,在党内组织秘密集团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你的朋友处分有点过重,你可以让你朋友依据上述《条例》进行复议。
第2个回答  2009-10-24
学校这样做是没有一点儿错的,你同学身为党员,在国家和地方发生严重疾病流行时,他仍不顾党员身份,不起党员模范带头作用,用自己的身份、思想来帮助学校维持良好的校内秩序,他反自以身犯规,不尊校纪,我不知道这样的学生是怎么样混进党内的,给他留校查看、开除党籍,这已经是校领导的极大仁慈了。
你们都是大学生,连这点儿道理都不懂吗?!国庆期间封校,街上人多,怕你们出现人身意外,你们把学校对你们的保护措施看成是对你们的束缚,我就不说你们难听的了。
甲流是现在全球都无法控制的特大疫情,尤其你们周围已发现甲流病例,这种情况下,不是你们一个学校在封校,全国太多太多的大、中、小学校都进入封校状态,我小孩的小学连续多个星期没有放假,我们非常理解学校,再说这也不是某个学校的决定,是国家及各省市教育部门的统一布署。所以我说,你朋友身为党员,不遵校规,给社会给他人带来非常严重的传染隐患,学校对他留校查看、开除党籍我看是太轻太轻了。你们自己想想吧,如果他真的把病源带进学校,你想一下会是什么样的后果。学校的做法非常正确,这是防患于未然,若等病厉害了再去治,人死了才去道歉、才去后悔,还来得急吗?我这些只是个人见解,请你们这些大学生们、国家未来的栋梁们仔细考虑考虑吧!!!
第3个回答  2009-11-01
根据《共产党章程》第三十九条 党的纪律处分有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留党察看最长不超过两年。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党员经过留党察看,确已改正错误的,应当恢复其党员的权利;坚持错误不改的,应当开除党籍。

开除党籍是党内的最高处分。各级党组织在决定或批准开除党员党籍的时候,应当全面研究有关的材料和意见,采取十分慎重的态度。

因此,党章只是规定应当慎重,具体授权给各级党组织视情况决定,结合你们的具体情况,又处于西藏这个敏感地区,开除党籍也不过分。

开除党籍并不是法律问题,但是,根据“第四十一条 党组织对党员作出处分决定,应当实事求是地查清事实。处分决定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和处分决定必须同本人见面,听取本人说明情况和申辩。如果本人对处分决定不服,可以提出申诉,有关党组织必须负责处理或者迅速转递,不得扣压。对于确属坚持错误意见和无理要求的人,要给以批评教育。 ”可以向上一级党组织提出申诉。

建议还是态度诚恳,向党组织主动承认错误并检讨,如果态度不端正,怎么可能不被开除党籍
第4个回答  2009-10-24
学校这样做是没有一点儿错的,你同学身为党员,在国家和地方发生严重疾病流行时,他仍不顾党员身份,不起党员模范带头作用,用自己的身份、思想来帮助学校维持良好的校内秩序,他反自以身犯规,不尊校纪,我不知道这样的学生是怎么样混进党内的,给他留校查看、开除党籍,这已经是校领导的极大仁慈了。不过处分在毕业前应该会撤消的。党员估计就没了,没办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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