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答案有误。一是概念性错误,另一是引用标准错误。
所谓黑心棉是劣质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的俗称。根据GB18383-2007,絮用纤维制品是指以絮用纤维作为填充物、铺垫物的制品。可分为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如被、褥、枕等)和非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蔬菜保暖被、运输铺垫物等)。可见,“黑心棉”是一种劣质制品,而不是一种制品的原料。目前很多定义都把“黑心棉”解释成原料,是概念性错误。
另一个错误,就是,GB18383-2001已经被废止的标准,现行标准应是GB18383-2007。这两版标准对于原料要求有较大变化。
根据GB18383-2007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为劣质(即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是“黑心棉”):(一)以规定的禁用原料生产的;(二)以规定的限用原料生产的;(三)以非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冒充的;(四)其他存在危及人体健康安全的不合理危险的;有保障人体健康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但不符合该标准的。
禁用原料是指在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和非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中都禁止使用的原料,主要包括:医用纤维性废弃物、使用过的殡葬用纤维制品、来自传染病疫区无法证实其未被污染的纤维制品、国家禁止进口的废旧纤维制品以及其他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纤维和纤维制品等物质。
限用原料是指在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中禁止使用,但在非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中不禁止的原料。主要包括:(一)被污染的纤维及纤维下脚;(二)废旧纤维制品或其再加工纤维;(三)纤维制品下脚或其再加工纤维,但符合国家规定的除外;(四)二、三类棉短绒;(五)经脱色漂白处理的纤维下脚、纤维制品下脚、再加工纤维;(六)未洗净的动物纤维;(七)发霉变质的絮用纤维;(八)国家规定的其他物质。
现实中最易与“黑心棉”搞混的是“再加工纤维”,“再加工纤维”是指被回收再利用的(包括使用过的和未使用过的)絮用纤维制品、其他纤维制品或纤维制品下脚,经开松等方式再加工而形成的纤维。其中纤维制品下脚是指纤维制品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纤维下脚以外的线头及织物、絮片、垫毡等的边脚碎料。由于,再加工纤维的原料是回收再利用的,且有些原料是废旧纺织品,形态多样,颜色混杂,感官上不好看,易让人产生脏的感觉。所以,用它们加工出来的再加工纤维若不漂白很多是灰色或黑色。有人就将此误认成为“黑心棉。“再加工纤维”本身国家并不禁止生产,但如果将其用于填充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则该制品是“黑心棉”。反过来说,国家目前仅在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填充物)上是禁用再加工纤维的,其他领域并未禁止,是有限制用途的产品,而非禁止性产品,这与“黑心棉”禁止性不一样,所以不能混淆。
参考资料:国家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