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9-11-10
河北省临漳县当官的腐败,我们向上反映情况311天了、垃圾已堆积成山了,可还看不到临漳县的“正气”
被举报人:河北省临漳县国土资源局
河北省临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武保忠
河北省临漳县广播电视局局长赵生及其妻子齐兆凤
举报人:河北省临漳县建行原职工四十户
举报目的:
一、依法撤销赵生夫妇非法办理的建行家属院南侧国有土地使用证
二、临漳县副县长武保忠,国土资源局滥用职权,将国有土地非法出让给个人;事后经利害关系人申诉,不予撤销该土地使用证,亦不给予申诉人答复。对其滥用职权,行政不作为的行为予以追究。
三、关于市信访局说我们“拒签”之事,要求查看当时我们“拒签”的手续。
四、根据当时有建行该国有土地使用权随同当时家属楼一并转让给位于该土地北面的职工居住户使用的文件,以及我们长期公开占有使用的事实(如建行原职工每人每年从该门市租赁费中领取2000元、建设局接收我们八万余元,并为我们办理了施工证等),为我们办理相应的土地使用证等手续。
五、赵生夫妇在该土地上的非法施工严重妨害了我们家属院四十户居民的生活。要求排除妨害,恢复我们正常居住环境。
六、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事实和理由:
1. 关于该争议土地的情况简介:
原河北省临漳县房地产开发公司属于临漳县建行的第三产业,是一个独立的法人,现建行西侧的2.9亩国有土地属于原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开发公司存续期间该土地的使用权随同其北面的家属楼一并转让给位于该现居住于该家属楼中的四十户职工住户。1996年40户职工集资20万佘元开发筹建了空地上南边的临街门市,每户职工从该门市处每年分红2000佘元直至2008年9月该门市拆除时。1996年将门市与职工居住楼房之间的空地硬化,硬化后建成篮球场,作为家属院职工们的健身场所。2001年四十户职工曾经集资准备将篮球场改建成住宿楼,当时集资每户5万,也绘制了图纸,也挖了地基,并向建设局交费8万余元同时也签发了施工证,由于物价上涨未能盖成,但上交建设局的8万余元至今未退。
2003年房地产开发公司宣布破产,对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其他财产依法进行了处理,但唯独对该土地未作处分,(有建行该国有土地使用权随同当时家属楼一并转让给位于该土地北面的职工居住户使用的文件)由此可以看出该土地的使用权是归建行40户职工所有。
2. 纠纷的起因:该土地被赵生夫妇非法据为已有。
2008年9月中旬,根据我县三年大变样,县城规划大拆迁精神,我们集资建成的临街门市也在拆迁之列,这时陈玉珂(建行原职工之一,现副行长)通知40户到他家开会,那天是晚上去的,开会时有人提议,成立一个重建临街门市领导小组,所以有一部分人推荐让齐兆凤牵头,因齐兆凤(建行原职工之一)丈夫赵生是拆迁办的副主任又是广电局局长,认识人多,路子广,上县里找人好办事,并又提出了几名成员,有王清海、刘书仲、陈玉珂、马文杰等几个代表组成了重建临街门市领导小组,并商定每户先拿起动经费5000元,把钱交到王清海建行卡的帐户上,钱都交齐后,过了几天后他们给大家讲“这事”办不成了,说“我们找了县领导武保忠县长,武县长明确表示此地为无主土地不能归任何集体和个人”随后把大家每户集资的5000元又给退了回来。
到春节期间(正月初六)赵生夫妇突然在该地施工称其在2008年11月份就已办好了土地使用证,我们感到很震惊,当时前往土管局询问情况,并要求停工,国土资源局李局长说“人家有土地使用证该土地就是人家的,我们无法让其停工,”。
3. 申诉、上访经过以及得到的答复。
作为利害关系人,我们到县国土资源局要求查看赵生夫妇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手续和依据,但至今国土资源局未拿出任何手续,也未给我们明确答复。
我们到县信访局询问,国土资源局陈局长含糊其辞说“办理该证是根据原房地产开发公司法人郜海与齐兆凤之间的债务问题。”我们让其出示材料,却以档案员不在为由推拖,我们一等再等。无奈只好找到了县长武保忠,武县长明确表示“给赵生夫妇办证是因为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法人代表郜海借齐兆凤50万元,房地产开发公司没钱还她就把这块土地给了她”。据此,我们询问了郜海,郜海给我们出具了证明说“临漳房地产开发公司和我个人从未向任何个人借过款。”(2月4日郜海向我们出具了关于“没有此事”的书面证明)。
由此可见陈局长给予我们的答复是不成立的。赵生夫妇必然伪造虚假文件骗取该地。
之后,我们多次找国土资源局和信访局,但他们既不公开赵生夫妇办证的材料也不给我们明确的答复。
无奈我们反映到邯郸市信访局。依据市领导要求临漳县成立了调查小组,组长由主管土地的武保忠县长担任,信访局的柳局长、土管局陈局长、检察院胡科长等人为成员。调查小组到山西太原调查郜海取证时,正好撞见被告人赵生和妻子齐兆凤也在山西太原郜海那儿做郜海的工作。郜海让我们把他写的证明材料传真给他,向调查组出示了当时他给我们出具的书面证明。调查组又查了建行的帐,就再也没有了音讯。
这十个多月来,我们多次问县信访局,调查组对我们的疑问避而不答。
最近,我们到市信访局问进展情况,市信访局的领导称处理结果已经送达给我们并打开电脑说“你看,4月30**拒签”,我们很不理解,没有人让我们签字电脑信访系统里却出现了“我们拒签”,按照我国行政执法的程序,既使我们拒签,也就应该有当时的手续,如当时在场见证人的签字,执法人员的签字等。我们要求查看相关材料。
4. 赵生夫妇非法施工对我们四十户居民生活的妨害以及我们排除妨害时遇到的困难。
由于赵生夫妇的施工土堆到了我们围墙上连3岁的小孩都可以进入我们的家(有照片),小院往外排水的水道也被堵,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不便。我们自己集资挑开了墙外的砖石土块,县领导却派了公安局进行干予,并把我们的人带到了临漳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现在我们楼前垃圾已堆成了小山,臭味熏天,苍蝇蚊虫乱飞,过路行人都捂鼻而过。
建行家属院四十住户
2009年11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