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被国家征收,出嫁的姑妈回来要求分这份钱,她有资格吗?

如题所述

现在大多都是女儿尽赡养义务的好不好,你不赡养不代表别人不赡养。而且你有没有法律常识,本来就是自己的钱,兄弟懂事的话都应该主动把钱给自己的姐妹,人家户口也没有迁走,本来就有人家的钱,其他人没有资格昧下。人家如果不要是人家大度,但是不要把这个当成应该的

土地是按人头分的,不属于家庭财产,嫁出去的女儿,如果户在娘家,婆家就没户口,婆家村子也不会分土地给她。这不是房屋征收。土地征收我们这里是必须本人签字的。无论是不是嫁出去,户口本上有土地的人都要分。说个很现实的话,姑妈不该要,娘家应该主动给,但村里一般没这个规矩,要是回来要,全村都会背后议论,打官司钱或许可以要回来,但娘家估计回不了了!

房子拆迁农村嫁出去的女儿一般不分,土地是按人口分的,女儿出嫁,土地不会被收走,婆家村子也不会分土地,所以,农村土地征收等于城里职工买断工龄,这个钱是必须分的。

怪不得我家姑姐不愿意迁户口。之前分房子他们家就让我赶紧迁过去,说能多分。后来人家又说我和宝宝都没有,姑姐有一份,呵呵,无语了。村长挨家挨户统计,人家都说了嫁出去的不算,就怕好多人为了故意多分,把户口迁回来。都三年了,毛也没分,房子还在那盖着。父母已经为我们付出很多了,培养我大学毕业,家里还有个弟弟,我也不想弟媳妇儿有话,夫家条件还可以,十几年了也没提过这方面,也就算了。

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陪嫁是父母赠送的,以后家里所有都没有女儿的,现在大家都知道女儿也有抚养父母的义务,在现实中都是儿子在抚养,是必须抚养,女儿抚养是自愿的,不是必须。至于父母百年之后,遗产归儿子所有。随着社会发展,现在有部分父母在慢慢的改变观念,也听说过把财产分女儿一部分的。这是现实,只要亲人之间没有强烈反对没有去起诉,国家行政部门都不会干涉。社会和谐需要大家一起维护,很多事本来没有谁对谁错,只要对得起自己良心,包容了就是和谐。

农村的出嫁的,其在合法婚姻关系内,只是户口没有迁出的,不给任何赔偿,除非她父母获得补偿后,自己愿意再给嫁出去的女儿。未满十八岁的女儿和成年的没有出嫁的户口还在的女儿,算。嫁出去的女儿,只要超过十八岁,户口没有迁出,不算。如果是其他款项你说的对,儿女同权同责。可是这是专项土地征收,如果女儿户口搬走没有土地了的话,应该不能分了。 我完全不懂法,仅仅是根据情理分析。女儿在婆家有地,和地有直接关系的权利和义务应该转移到她婆家了。

征地赔偿是两三个方面,一是户籍赔偿,二是土地赔偿,三是房屋赔偿,如户籍在,当年又分了土地。那就该分得土地和户口赔偿金,至于房屋,要看当年和出嫁是否重新修造等因素酌情分配!

只要能分到田的没嫁出国的户口没转到单位的没管她嫁到那里户口转到那里田都是她的,还有一个是父母有一个是单位的转到有单位的田就被拨出来,好像2000后有个文件只要没是公务员,户口转到单位田都没被拨出来了。

这个要看从你姑姑出嫁以后你们村子又有没有重新分过地!有的话基本可以肯定她以前的地肯给因为出嫁了会被村子收过来重新分给家里有出生人口的!没有的话她的地肯定还在。

合法但不合情理,有些情理永远和法律背道而驰。有的家庭儿子都有孩子了孩子奶奶还没地,嫁人了户口也迁走了,但当年分的地没动,在我们这儿过去有砖厂卖地的多了,可以说没一个姑娘回娘家要钱的,没听说过,这潜规则。

户口没迁出就该分一份钱!户口迁出的,那就没份了!我们这里出嫁几十年的女儿,户口未迁出,娘家拆迁都分到房子的,政府单独给这些出嫁女分一套房子,不算在娘家分的那些房子里。表面看上去很好,其实还是看不起女儿,因为儿子都可以分三套,按道理,户口在是可以分户的,女儿理所应当也可以分三套,但是政府以嫁出女为由,只给一套。所以农村重男轻女是有原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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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9-27
这个要看你姑妈的户口是否在你们家的户口本上。如果在的话,她就是有权利和你们共分这个补偿款的,毕竟这个补偿款不仅与你们家的田地面积有关,还与你们家的人口数目有关。
第2个回答  2020-09-25
没有资格,首先她只是姑妈不是直系亲属,第二,她已经出嫁了,就是婆家人了
第3个回答  2020-09-27
有的。姑妈会虽然是出嫁了,但是她还是家里的合法继承人。人们常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但不管怎么说,他始终是家里的成员,有权利享受合法的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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