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三条红线

如题所述

一是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到2030年全国用水总量控制在7000亿立方米以内。二是确立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到2030年用水效率达到或接近世界先进水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到40立方米以下,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以上。三是确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到2030年主要污染物入河湖总量控制在水功能区纳污能力范围之内,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5%以上。为实现上述红线目标,进一步明确了2015年和2020年水资源管理的阶段性目标。
“红”意味着最严格,“线”是一个管控目标。“三条红线”是指围绕水资源的配置、节约和保护三个核心领域,明确水资源开发利用红线,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明确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明确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坚决遏制用水浪费。“三条红线”是从全国水资源统一管理的高度,着眼于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从不同视角而提出的。
“三条红线”是从水资源管理的三个核心领域共同保障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是从不同的角度强调了实现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路径和实现方式。“三条红线”各司其责,互为补充,共同对水资源管理实施管控。水资源具有量和质两方面的特性。首先,水资源开发利用红线是对水资源总量的直接管控,用水总量的限制,必然促进水资源用水效率和保护方面的发展。其次,水功能区纳污红线是对水资源另一特性——水质的约束,是对可利用水量的有效保障。保护好水生态环境,使有限的水资源得到利用,为保障水资源开发利用红线的实现提供支撑。再次,用水效率红线是加强用水环节管理的重要途径,是实现水资源需求管理的重要手段。制定水资源用水效率红线,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可缓解新增水资源供给压力,为实现水资源开发利用红线和水功能区纳污红线目标提供保障。
法律依据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第三条 国务院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进行考核,水利部会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审计署、统计局等部门组成考核工作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是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负总责。
第四条 考核内容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目标完成、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主要目标详见附件;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包括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等制度建设及相应措施落实情况。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