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有多个个人编号是什么意思

如题所述

      近期,西安市正在全面推广电子医保卡申请和激活工作,已经有几百万参保群众成功申领激活了电子医保卡,全市各大医院和药店都均已开通了电子医保卡功能,只要可以使用二维码扫码设备的医院、门诊和药店,均可使用电子医保卡扫码支付,看病买药再也不用携带实体医保卡,更不用担心实体医保卡丢失、密码遗忘等问题了!
      如微信或者支付宝显示支持的医院/药店显示的是
      “西安市暂无支持的医疗机构”
      ,也只是因为后台数据尚未及时更新,并不代表未开通,具体可咨询药店和医院,一般开通普通二维码收付款的药店和医院均可扫描二维码支付了。实际中也每天都有很多参保群众扫码就医买药了。
      有部分新参保和基本信息不全的参保人员,尚未生成电子凭证数据,暂无法激活本人医保电子凭证,或者参保地区显示的不准确,都可以联系参保所在的经办中心登记,由市医保中心将定期采集参保人数据,上报省医疗保障局,统一处理后,上报国家医疗保障局集中生成电子凭证,届时参保人的医保电子凭证就会恢复正常了,在此之前,仍可使用原方式就医看病(实体医保卡或者社保卡)。
      另外,还有不少参保群众在办理个人参保变更或者申请医保电子凭证时,发现系统提示自己有多个医保编码,由于医保一般都是市级统筹,因此,西安市以外的统筹区的医保编码和个人信息,都和西安市医保没有直接关系,本文所指的个人医保编码,均指参保人员在西安市医保系统内的个人编码。一般个人编码以身份证号码为准,有且只有一个。但由于特殊情况和历史原因,也会出现一个人有多个医保个人编码的情况。

      1、一个人为什么会出现多个医保编码?
      在2013年之前,西安市医保全市尚未联网,各个区县和市本级都使用各自的医保经办系统,因此,在此之前,如参保人员分别在不同的区县、市本级分别参保登记过(包括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不包括新农合和外市各种医保),各个医保系统就会生成各自的医保编码。在2013年,全市医保系统合并之后,在各个经办中心参保的记录一般会根据身份证号码和姓名为基准,统一合并,这就会导致目前的医保信息系统中,同一个身份证号码下会出现多个编码和账号。
      此外,2018年,原高新区的医保系统也合并至下西安市医保系统,因此,如参保人员之前分别在高新区和市医保均有过参保记录,也会出现以上的情况。
      另外,还有一种特殊情况是参保人员最早参保登记时,使用的身份证号码是15位数的老号码,而后期,又使用18位的新号码在其他经办中心参保登记,也会出现两个不同的个人编码。
      2、多个医保编码有什么影响?
      一般参保人员选择最后一个使用的编码一直继续使用即可,一般不会影响其他参保和待遇。如多个个人编码均为职工医保,则理论上各自对应的都有一张医保卡,卡内余额为个人账户余额,可将其中一个不用的医保卡内余额消费完毕,然后只使用剩下的个人编码。
      特殊情况,如医保电子凭证,如存在多个个人编码,可能会导致无法使用,则只能使用实体医保卡或者社保卡了。待工程师们解决该问题后,方可使用医保电子凭证。
      多编码参保人员切勿在几个编码之间不停来回交替使用,一般最好选择最后或者使用时间最久的那个编码,这样,个人的参保缴费记录才会连续记录。如果职工在变更工作单位期间,新单位经办人误操作使用了职工原来不用的老编码,这样参保记录就分账户分别计算了,会影响连续参保年限。因此,存在多编码的职工,务必及时提醒单位经办人注意区分,如选择错误,参保缴费当月之前及时纠正,则不会造成实际影响。
      3、能不能删除多余的个人编码?
      医保系统内的参保缴费记录,是记录职工参保缴费的重要且唯一凭证,因此,是不可能删除的。否则,如果遇到今后系统变更或者其他原因,需要查询原记录时,该记录若被删除,将会影响职工的正常权益。
      目前系统内的多个编码,一般并不会直接影响职工的参保缴费和待遇享受。而且,在职工办理医保在职转退休时,一般经办中心的工作人员
      合并
      计算职工各个编码累计的参保年限年限。这就需要职工本人及时提醒经办人和医保中心工作人员合并累计参保缴费年限,一般2013年后在西安市的参保缴费记录,医保中心个工作人员可以直接根据身份证号码和姓名查询,2013年之前的参保缴费记录,则必须由职工本人联系当年参保的单位和经办中心参保工作人员核实,并提供参保凭证或者补录入新系统,然后现在的参保经办中心工作人员方可查询并予以
      合并
      计算。
      (内容来自西安市未央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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