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方购进一批进口货物,如果委托方把货款汇给代理方,代理方缴纳了关税和进口增值税,并抵扣了增值税,那代理放是不是应该把抵扣的增值税退给委托方?
你看缴款单位有两家公司的命,这是样板,其实是这样的,我们公司和天津公司都是分公司,我们预付给天津公司钱,让他们帮我们买的进口货物,天津公司先给我发的货,过了几个月后又给我们邮的关税发票,发票上的缴款单位是天津公司和我们公司,我们以前没接触过这些业务,也不知道天津抵没抵扣,请教高手,帮忙讲解一下!应该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