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的钦差大臣相当于特使,特派员之类的,直接代表最高领导层,相当于现在“中央调查组长"。
历史作用:
中国明清时地方军政大员之一。又称抚台。以“巡行天下,抚军按民”而名。
北周与唐初均有派官至各地巡抚之事,系临时差遣,“巡抚”亦未成为官名,明巡抚之名,始见于洪武二十四年(1391)命懿文太子巡抚陕西,亦系临时差遣。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抚。永乐十九(1421),蹇义等26人分巡各省,产生巡抚制度。
来由:
担任该官职往往都是皇帝信得过的高官,能得此职事本身也是一种荣誉。一般事毕复命后,该官职便取消。其实,皇帝派遣大臣外出办事,在我国古代一直都有,于是出现了“钦差大臣”这种固定的称谓,其地位也高出以往历代此类大臣,这也与明代实行高度的中央集权制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