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不落实《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方案》之计划外生育政策的出生人口要及时登记落户;

阅读完《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方案》后,心里很是兴奋,终于可以给自家黑户孩子上户了,可是事与愿违,当备齐材料到当地派出所给孩子申请登记入户时,派出所给予拒绝,理由是要有当地计生办开出的缴纳社会抚养金的罚款单据并该有计生办的章,才给予办理!这么说,我如果没去加罚款(社会抚养金)就没资格给孩子上户,这与《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方案》中“二,方法步骤中第3问题整改阶段中所明确规定“对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出生人口要及时登记落户;””这项规定是否相违背?(我先声明,我不是不愿交社会抚养金,是因为孩子要读书需要户口本,不得已而已,在提出问题之前日是先交了社会抚养金之后,派出所才给我黑户办的户口,没交社会抚养金-就是没有计生办开出的社会抚养金罚款单据之前,派出所一直拒绝办理),请问;这件事如果发生在2010年8月1日之后,我可以起诉他们或告发他们吗?
我想是还没到8月1号,这是他们不予办理的依据!

  派出所不落实《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方案》之计划外生育政策的出生人口要及时登记落户,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诉,或者向当地政府信访部门反映。
  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方案》,超生小孩可依法落户不得设置限制条件。
  1996年1月1日以后因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早婚生育等原因造成婴儿未上户口的,一律可凭《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常住户口登记,任何《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机构和人员不得以准生证、生育证(卡)等作为附加条件,拒绝为新生儿出具《出生医学证明》;1996年1月1日以前出生,无法取得《出生医学证明》的,凭申报人书面申请、生父母居民户口簿、接生人员证明,以及公安机关(或医疗机构)出具的DNA亲子关系鉴定书或出生公证书等材料申报出生登记。
  同时,在2010年9月30日前的全省户口整顿期间,对所有无法正常出具《出生医学证明》的,也可凭申报人书面申请、能够证明母亲生育事实和母子(女)关系的《住院病历》办理户口登记。任何地方和单位都不得限制政策外生育婴儿落户,不得将户口登记情况作为行政管理和处罚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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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6-26
为做好普查工作公安部门专门发了一个文件叫第六次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方案。这个方案里头公安部明确规定,对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出生人口要及时的登记落户。
1、人口普查与上户口是两回事,人口普查也不会并且不应该将超生信息交计生部门
2、上户口是免费的(工本费很少的)
3、超生(或其它违反计划生育行为)要征收计划外生育社会抚养费(俗称计生罚款),罚款多少各地有法规规定,一般是当地年人均收入的数倍
4、给新出生小孩上户口时公安派出所一般要求出具计生证明、村证明,此时计生部门甚至村委会便要求你落实节育措施和征收计划外生育社会抚养费;在这次人口普查期间可能有些地方会放松一些,出具计生证明时不强行要求罚款
5、超生(或其它违反计划生育行为)征收计划外生育社会抚养费也不是很可怕的东西,没钱也可以分期付款,订个分期付款计划。

以上说的简单一句话就是:可以上户口但不等于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6-26
1,关于地方不履行公安部的政策,可以像媒体反映

2,要是出不了这口气,你就去闹一闹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第2个回答  2010-06-26
在广东省也是这样的,看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方案》我也到派出所去办理,他们说没有这个文件下来,想入户,必须交罚款。真的难明白,入户与计生有什么关系了,必须要计生允许才可以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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