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后怎么赔偿

我弟弟骑摩托车下班回家,由西向东直行,前面一个轿车也由东向西但是因为过了想去的目的地需要掉头,他突然掉头转弯,撞到摩托车尾部,一开始他说带我弟弟去医院看病,走了一小段怕花太多钱又说经公走保险,现场已经动了,交警来了直接把车和摩托拖走,我带我弟弟去的医院交的费用,检查手腕骨折,头部缝了5针,交警部没有鉴定什么,那边也没有给交一些住院费,据说那边交警部有直接关系人,我们经济条件不好,也不懂法律,我想请问下我们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该要求对方怎么对我们做出补偿损失?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由交警判定责任,然后按责任比例赔付。如果小事故,能够自己协商的,可以直接报保险公司处理。
1、如果是同等责任,可选择各赔各,即自己找自己的保险公司进行索赔(这种需要双方保险公司达成共识才可以),这种处理适合双方损伤差不多的情况。或者保险公司互赔(即本车由对方车的保险公司理赔),也是适合双方损伤差不多的情况。复杂一点的就是,自己保险公司赔50%,对方赔50%。资料的话就只是发票需要开两张,均分维修费,其他一样(一般是双方损伤相差较大的情况)。
2、主次责任与同等责任差不多,只是不能各自赔付或者互赔(除非保险公司能达成协议),按责任比例进行赔付,发票一样按比例开两张。
3、全责,这是比较好处理的一种情况,以上两点都是需要报各自的保险公司。这种情况只需要全责方报保险就可以了,三责的所有损伤都由全责方理赔。三责无损,提供交强险的复印件就可以了。
4、单方事故,这种情况可以不报交警(小事故,不影响道路安全),直接报保险公司即可。
5、出现人员伤亡,赔付也与上面的差不多,超过交强险部分,由三责险赔付。(需提供医疗发票,进口药不赔付)
附:理赔资料——本车保单复印件、驾驶证(报案人的)、行驶证复印件、被保险人身份证、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事故认定书或者保险公司现场查勘单、维修发票、保险公司定损单。
如存在三者车,三者资料包括:交强险复印件、事故认定书或者保险公司现场查勘单、保险公司定损单和维修发票。(如果三者无损,还是要提供交强险的复印件和事故认定书或者保险公司现场查勘单)
以上介绍的是买全保的情况,如果有的险种没买,则会相应扣除那部分的赔款(即属于此险种责任的)追问

请问如果向法院起诉,我们是只起诉肇事车主还是起诉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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