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8
责任认定书已经下达的话,说明事故责任裁定已经完结。还要痕迹鉴定书干啥?完全莫名其妙。莫不是痕迹鉴定与该交警有经济利益关联?
建议不理睬他。但后续可能出现的问题应预先准备。譬如责任认定书关系到保险索赔,交警如果拿痕迹鉴定书要挟不把责任认定书给到你手上的话。应付办法就是不付伤者赔偿款。就算对方告到法院,结果也是交警的错。因为责任方是凭事故责任认定书赔偿的,没有事故责任认定书无法决定是否赔偿和赔偿多少。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03-21
交通事故后,交警扣押了车辆,并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对车辆的碰撞痕迹做出鉴定,这个交警是不参与的,也不在现场,一般都是在停车场进行鉴定的,只有鉴定机构的人员在场,事故车辆的车主可以在场。
第3个回答 2021-10-10
今天一人找上门说我在小区里刮了他的车、可我根本没有刮到、我车那边正好也有刮痕、现在交警把两车都拉去做划痕鉴定,如果鉴定出确实不是我车刮的、我可以不出拖车费跟鉴定费吗?以及我的误工费、车费、对方可以补偿我吗?
第4个回答 2010-07-20
你说得对,已经是全部责任了,无需鉴定。除非你自己认为事故有争议,否则还鉴定什么。强制鉴定一定另有隐情,涉嫌违法。可以向上级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