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不到一个月离职被扣整月工资合法吗?

本月中提辞职时,递交了书面辞呈,但被公司拒收,说要交接一个月。到今天还有半个月才够一个月,但新工作急着报到,就决定提前离职。结果公司不承认我递交过书面辞呈,拒发工资,还要求赔偿,不知道该怎么办?

劳动者辞职后不到一个月离职被用人单位扣整月工资是不合法的,用人单位的行为属于一种无故克扣工资的行为,对于用人单位无故克扣工资的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被克扣的工资。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该单位。

劳动者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时携带:本人身份证、用人单位全称、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能证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上班的相关证据,由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下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可以下达行政处罚处理决定;逾期未执行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时逾期不改正的,劳动者可以主张用人单位支付你拖欠工资数额50%-100%的赔偿金(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6条)。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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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1-26
员工没有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报告公司扣除全部工资的行为是不合法的,但是正常情况下,员工如果不按照公司规定的辞职流程履行相应的义务的话,由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公司确实可以要求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但公司需要提供证据才能扣除部分工资。
法律分析
首先不管什么原因离职扣离职前最后一个月的工资是不合法的。虽然正式员工要提前30日书面申请离职,但是法律没有说单位有权利因为这个克扣员工工资,可以去劳动仲裁申请单位返还工资。目前,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可以扣工资的情形只有两种:一是员工接受了单位的专项出资培训并依法签订了服务期协议后期限届满前,员工因个人原因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可以向员工主张违约金,此时可以扣发工资抵偿违约金,仍不足的,有权继续向员工一方主张;二是员工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员工个人故意或重大过失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员工有义务赔偿。若员工继续留任,那么赔偿款可以通过每月扣发不超过月工资20%的标准进行按月折。若员工被辞退或协商离职,那么单位可以扣发工资抵偿,仍不足的,有权继续向员工一方主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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