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车损应该怎样算?依据是什么?

双方机动车,对方主责,我次责。对方车损3100元,我车损680元。对方全险,我无交强险无商业险。这种情况各应出多少钱?依据是什么?谢谢。

因车祸而报废的车辆也是数不胜数,受有损伤的车辆在维修厂里更是堆积如山。那么,交通事故中车损如何确定?此外,车损的维修需要花费,这部分开支需要进行赔偿,那交通事故车损怎么赔付?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交通事故车损如何确定
车辆间事故也即车辆与车辆的碰撞事故,可分为正面碰撞型、追尾碰撞型(高速公路上经常发生的典型事故)、侧面碰撞型(转向时经常发生的一种碰撞)以及超车时的接触性碰撞型等。
碰撞事故可划分为4个过程:首先是碰撞发生前事故车辆的运动以及操纵车辆的驾驶员的动作。这个过程中,由于驾驶员的错觉、判断错误、反应迟钝或者车辆及道路环境的异常等原因而引发;接着发生碰撞;再有碰撞后车辆及乘员的运动;最后造成车辆损坏、乘员伤亡、留下路面(或与固定物体碰撞)痕迹。
二、交通事故车损怎么赔付
交通事故发生后首先要进行事故责任认定,具体责任认定要有交警部门结合现场情况以及双方的违章程度确定。根据责任比例确定赔偿问题,全部损失首先在交强险限额内全部赔偿:
(一)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二)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为: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元人民币。超出交强险范围部分按照比例赔偿,比例赔偿同等责任按照5:5赔偿,主次按照7:3赔偿。
(三)主张车损具体步骤:
1、申请车损鉴定(向交警递交申请即可)
2、凭鉴定结论,行车证、事故认定书、驾驶证、修车明细、修车发票属于对方赔偿的部分,向对方主张,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属于向自己保险公司主张的,向保险公司理赔,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保险公司。
此外,车辆受到损失,可以要求对方支付车辆贬值费用,具体要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鉴定。
相信大家现在对交通事故车损有了初步的认识。交通事故中肯定会出现车损,车辆又是大家的心肝宝贝,车损的确定以及赔偿是交通事故中相当重要的一部分。在实际进行索赔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证据材料的收集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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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1-15
交通事故发生后首先要进行事故责任认定,具体责任认定要有交警部门结合现场情况以及双方的违章程度确定。根据责任比例确定赔偿问题,全部损失首先在交强险限额内全部赔偿。

关于车损如何确定的问题:

1、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和物品,由公安机关统一保管,经检验、鉴定后,委托价格事物所进行损失价格鉴定。

2、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原则上在事故发生后7日内作出鉴定结论。

3、当事人对经确认后的鉴定结论不服或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书》后5日内,向交警支队交宣处事故科申请重新鉴定;并在10日内作出重新鉴定结论。

4、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结论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认后生效。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1款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第2个回答  2020-11-15
交通事故车损涉及到的赔偿如下:

1、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2、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3、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4、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规引用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 民法 》

《 道路交通安全法 》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第3个回答  2020-11-15
这个定损呢,是根据责任来划分定损的,也会根据损失来划分的,但是你说的主要是怎么算钱,他有保险,他该出的钱就是保险出,然后你没有保险,你该出的钱只能自己出。
第4个回答  2020-11-15
交通事故的车损呢啊,是按照交警判赔的那个责任,就双方所付的责任范围内来划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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