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个人缴费制度何时开始实施的?

如题所述

1992年。

我国1986年7月12日,国务院发布《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自1986年10月1日起,对新招收的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合同制职工个人开始缴纳养老保险费,标准为本人标准工资的3%。

1991年6月26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自1992年开始(各省市起始时间略有差异,四川省是1992年4月),各省市国有和县以上集体企业职工,全面开始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开始是按照标准工资定额缴纳,1995年养老保险制度深化改革后,开始按照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

扩展资料:

1984年中国开始对原有的退休金制度进行改革的探索,1997年构建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下简称统账养老保险制度)框架。

该制度的目标只是为被保险人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退休金的工资替代率将逐步调低,从改革前的近100%下降到60%左右。

该制度在所有制方面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以体现公平与效率的结合。

该制度由企业和雇员共同负担费用。

该制度实行随收即付与积累相结合的财务制度

基本养老保险金的给付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给付条件是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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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2-11
1997年开始的。1997年,我国开始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向结合的新制度。

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要求购买的一种保险,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目的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享受保险待遇。我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法》都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明显具有国家强制性的特点,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绝承担该项法定义务。
自2019年1月1日起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和先行划转的非税收入。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不得减免。”
第2个回答  2019-12-11
1992年。
我国1986年7月12日,国务院发布《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自1986年10月1日起,对新招收的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合同制职工个人开始缴纳养老保险费,标准为本人标准工资的3%。
1991年6月26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自1992年开始(各省市起始时间略有差异,四川省是1992年4月),各省市国有和县以上集体企业职工,全面开始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开始是按照标准工资定额缴纳,1995年养老保险制度深化改革后,开始按照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9-12-11
我国是1993年开始实施缴纳社保金制度的。1993年我国在部分国有企业里试行养老保险制度,开始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养老保险金,开始实施社保制度的。1997年构建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下简称统账养老保险制度)框架。
第4个回答  2019-12-11
1993年建立社保制度,1994年建立个人账户,当初社保只局限在国营、大集体企业正式职工。2000年前后逐渐扩大至现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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