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土地流转补贴标准是什么

如题所述


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补偿标准:
1、新民社区菜农菜地每亩补偿73600.00元;
2、水田每亩补偿40000.00元;
3、其它一般集体农用地每亩补偿33000.00元;
4、集体建设用地:按照一般集体农用地补偿标准的1.0倍补偿;(33000元/亩×1.0倍=33000.00元/亩)
5、集体未利用地:按照一般集体农用地补偿标准的0.4倍补偿;(33000元/亩×0.4倍=13200.00元/亩)
6、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征收土地协议的,每亩耕地奖励不超过20000元,其它用地每亩奖励不超过10000元;在规定时限内不签订征收土地协议的,不予奖励。
大良镇、浮石镇、泗顶镇、大将镇、板榄镇、潭头乡、东起乡、桥板乡、沙子乡、大坡乡、雅瑶乡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补偿标准:
1.水田每亩补偿35000.00元;
2.其它一般集体农用地每亩30000.00元;
3.集体建设用地:按照一般集体农用地补偿标准的1.0倍补偿;(30000元/亩×1.0倍=30000.00元/亩)
4.集体未利用地:按照一般集体农用地补偿标准的0.4倍补偿;(30000元/亩×0.4倍=12000.00元/亩)
5.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征收土地协议的,每亩耕地奖励不超过15000元,其它用地每亩奖励不超过7500元;在规定时限内不签订征收土地协议的,不予奖励。
土地流转的形式有哪些?
1、土地互换
互换土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为方便耕种和各自的需要,对各自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进行的简单交换,是促进农村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经营的必由之路。
2、土地出租
在市场利益驱动和政府引导下,农民将其承包土地经营权出租给大户、业主或企业法人等承租方,出租的期限和租金支付方式由双方自行约定,承租方获得一定期限的土地经营权,出租方按年度以实物或货币的形式获得土地经营权租金。其中,有大户承租型、公司租赁型、反租倒包型等。关键如何保证其合法性。让双方心里都踏实。
3、土地入股
入股,亦称“股田制”或股份合作经营,是指在坚持承包户自愿的基础上,将承包土地经营权作价入股,建立股份公司。在土地入股过程中,实行农村土地经营的双向选择(农民将土地入股给公司后,既可继续参与土地经营,也可不参与土地经营),农民凭借土地承包权可拥有公司股份,并可按股分红。
4、宅基住房
宅基地换住房,承包地换社保。以重庆为例:农民放弃农村宅基地,宅基地被置换为城市发展用地,农民在城里获得一套住房。农民放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享受城市社保,建立城乡统一的公共服务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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