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如果小于16岁需其监护人提出申请,户口簿、户口簿复印件、在校生需要学校出具证明。
孩子年满16岁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在校生需要学校出具证明,单位的需要单位出证明,无业游民则所在地居委会出证(或者不用)。
改名后需要修改的证件:户口本,身份证以及社保,医保,房产证等。
未成年人申请变更姓名所需材料:
(1)《变更更正户口项目申请表》。
(2)本人或监护人书面申请(未成年人本人申请的,需监护人签字同意)。
(3)学校同意变更姓名证明(在校学生)。
(4)父母共同签署的同意书(父母离异的)。
(5)本人同意书(本人已满10周岁,父亲和继母或母亲和继父要求变更其姓名的)。
(6)申请人《居民户口簿》。
公民姓名登记原则:
姓名是公民之间借以相互识别的文字符号,是公民特定化的个人标识,也是公安机关进行人口管理的基础。
(1)公民姓氏登记。新生婴儿申报出生登记,其姓氏应当随父姓或母姓。
(2)公民名字登记。公安派出所在为公民登记名字时,除姓氏可保留异体字外,其名字应使用国务院公布的汉字简化字填写,不应使用繁体字、异体字、冷僻字,不应在名字中夹杂字母、符号、阿拉伯数字等。
扩展资料:
变更姓名的条件:
公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姓氏变更登记。
(1)因血缘关系在父姓或母姓之间变更的。
(2)因收养关系变更姓氏的。
(3)因涉外婚姻关系变更姓氏的。
(4)因父母离婚或者再婚变更姓氏的。
(5)妇女原冠夫姓申请去掉夫姓。
(6)因其他特殊原因需变更的。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