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非本地户口房屋要拆迁了怎么安置?这个和户口是不是本地的有什么区别吗?是按人头还是按面积分配?

如题所述

国务院令(第590号)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对被征收房屋所有人给予公平补偿。你姐给的房屋,属赠予行为(属单务)你了产权证,征收补偿款就是你的了。安置房也是你;你说的政策:“按照我们当地政策国家按人头30平米分配安置房”;现在大部分城市安置政策是:人头改砖头了吧!应安置不少于你原有住房面积标准。你满意本答案吗,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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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1
有合法房屋的,有权得到拆迁补偿

政府有很多种拆迁后的补偿方案。有案人口算的;有案平方算的。

拆迁房屋合法性的确认

  (一)国有土地上拆迁房屋合法性的确认
  1、被拆迁人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执照》)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房地产所有权证》。
  2、无上述有效证照,但在2004年10月31日前地形图上有标注的房屋(檐口高在2.2m以上的正房,下同)。
  凡无证照或在2004年10月31日前地形图上无标注的,又未经县政府或县规划部门合法批准的被拆迁房屋,一律视为违法建筑,拆迁时,不予补偿安置。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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