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方向行驶,我方骑的电动车直行,对方骑自行车在我方右边行驶,我方即将超过他时,他突然左转,撞上我方电动车,结果他摔倒受伤住院。我方电动车未上户,有一个买车时,车行上的一个假牌。对方是一个70多岁老人。请问这种情况交警一般怎么划分责任?医院费用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