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拿安置房,怎么分配确认书上写户主名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2-27
通常情况下安置房写户主的名字,但具体情况需要根据拆迁合同中约定的产权人进行调整。安置房分房是指依照相关法律给予被拆迁房屋所有人的一种补偿形式,若约定产权人为户主本人,说明房屋为房主个人所有,因此安置房可写户主名字。如果约定产权人为房屋所有人,说明房屋为共同共有房产,代表所有家庭成员均享有房屋的安置权益,对房屋财产拥有平等的所有权,在房屋属于共有财产的情况下应进行公平合理分配,因此所有人名字可在安置房的房产本上体现。
安置房登记的户主名字离婚后分割如下:如果安置房是婚后财产,原房屋被拆迁后,一般都采取补偿款与优惠价安置相结合的办法,既一方面根据被拆迁人原有房屋的具体价值给付相应补偿款,另一方面根据原有房屋居住人口确定被拆迁人所能够以优惠价计算的安置房面积。要看拆迁前的房屋权属归于谁,如果是一方婚前购买则属于个人财产,如是婚后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安置房是原房产的延续,其权属性质并未改变。
1.如果被拆迁房屋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且根据拆迁政策,安置房屋面积是按照被拆迁房屋面积进行置换,则拆迁所得的安置房屋属于男方个人财产,与女方无关
2.如果被拆迁房屋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但是根据拆迁政策,安置房屋面积按照人口数进行安置,女方也属于被安置人口,则拆迁所得的安置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法院在分割时也会考虑到房产来源等酌情给男方多分。3.如果被拆迁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拆迁所得安置房屋属于夫妻共同,女方可以分割。
安置房是可以进行买卖的,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安置房都可以,拆迁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所以和购买的正常商品房是有区别的。如果安置房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就可以进行过户。安置房过户一般有时间限制,每个地方规定不一样,一般不满5年不能过户。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地方政府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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