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不给户口簿孩子能迁户口吗

如题所述

前夫不交付户口簿也是能迁户口的。

当事人可以直接申请户籍登记机关出具户籍证明,办理相应的迁移手续。且当事人还应当出具本人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判决)等材料。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在迁移户口时,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劝说、调解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迁转手续。建议最好协商解决,这样效率高。建议先与前夫协商,把户口本拿来报名,如果不配合,再向派出所咨询这种情况下如何办理户口迁移。双方离婚后小孩由女方抚养,女方即为小孩法律上的监护人,有权代为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具体办理手续要向户籍管理部门咨询。这个属于行政行为,不是法院审理范围。一般情况下,子女的户口迁移原则上必须经男方同意方可迁移,不可以强行迁移户口。可以协调男方同意,到派出所办理业务。

孩子的户口迁移到妈妈的名下流程:
1、提交相关材料到母亲的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
2、需要的材料:出生医学证明、孩子母亲户口簿、孩子父亲的户口簿、母亲所在社区的证明、母亲提交的户籍迁移申请。
3、按照我国现行户籍管理制度规定,未成年子女的户口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因此母亲方提交出生医学证明是为了证明迁移人确实是父母的孩子,提交母亲的户口簿是证明户籍在当地具备入户资格,而提交父亲的户口簿是证明孩子的户籍确实是在孩子父亲的户口上。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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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9-23
如果前夫不同意提供户口簿,孩子可能无法单独迁移户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注销户口,迁移户口,是需要提供原户口簿的。在没有原户口簿的情况下,派出所等户口登记机关可能无法进行变更登记或更正登记,也就无法完成户口迁移。
但是根据具体情况,如果孩子已经成年并有自己的身份证和户口簿,那么他们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和相关规定,将自己的户口迁移到其他户口管辖区。此外,如果孩子还未成年,那么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也可以通过其他途径(例如:法院判决、调解等)来获得户口迁移所需的证明文件。
总之,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当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的规定和孩子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如需进一步了解,可以咨询当地的户口登记机关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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