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不在农村,还有土地使用权吗?

如题所述

根据这个表述,我们可以认为,这是指以前户口在农村获得了土地使用权的人,后来把户口迁入城里的一批人。对于这部分人,是否还有农村的土地使用权,这得分时间段,也得分什么性质的土地。农民对农村土地的使用权,一般分为宅基地使用权和承包田的使用权,有时候还有林地的使用权。我们一样一样来分析。

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依附在农民房子之上的。具有农民身份,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可以依法申请宅基地,获得批准后,在申请来的宅基地上建造了房屋。自房子建起之日起,宅基地和房子就捆在一起了。不管将来农民是否迁走,是否死亡,房子都是私有财产。农民迁出户口后,房子还是自己的,自然仍然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即使将来死亡,房子仍然由其子女继承。

只不过,由于户口迁出,不再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其对宅基地使用权的拥有,完全依附在房子上,这样的房子不允许翻建。所以,户口迁出农村后,依然享有宅基地使用权,直到宅基地上的房屋倒塌两年以上。非农业人口继承来的农村房屋,政策也是这样,地随房走,宅基地使用权一直到房子倒塌后自然灭失。

而对于农村的承包田和承包的林地,农民在将户口迁出农村后,也仍然有土地的使用权,但这种使用权按照承包合同,到承包合同到期的,农村重新发包土地时,因为不再是农村人口,就不能再承包土地了,也就没有了承包的耕种和林地的使用权了。

过去的农村土地承包政策,农民将户口迁入设区的大城市,要将承包田退回。但新的土地承包政策做了修正,不能以退出承包田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也就是说,农民无论将户口迁入什么样的城市,在承包期内,村集体都不能收回土地的使用权。农民不能耕种,完全可以将土地流转出去。但是,根据土地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任何人都不能撂荒土地。如果农民进城后没有将土地流转,而是任其荒芜,那么,荒芜两年以上,村集体就有权收回其土地承包权,其对土地的使用权就不再存在了。

综上,农民户口不在农村,在一定时间段内对农村土地还有使用权,但这种使用权是有条件的,使用期限大大低于农村人口。宅基地使用权是长期,承包的耕种和林地使用权至承包期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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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4-22
法律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也就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共同所有,既然迁移到了城市后,就不再属于本经济组织的成员,理论上都要收回到村上或村民小组。
因此,户口不在农村的没有土地使用权,如果是进行继承的话,户口不在农村的子女,对农村父母的土地使用权以及房屋,都有继承权。
第2个回答  2022-04-22
我认为户口不在农村就没有了农村的土地使用权了,因为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农村的土地是集体所有制的,如果户口不在农村的话,那么自然不属于农村这个集体了,所以是没有使用权的。
第3个回答  2022-04-22
户口不在农村,一般情况下没有土地使用权,如果想要有一块土地的话,需要经过复杂的程序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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