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管校聘不足三年的老师怎么办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7-29
解答如下
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3年的教师和因重大疾病(已在市教体局请假备案)等特殊情况不宜交流的教师,经个人申请、校内公示、经教育党总支同意,可不参与交流,直接聘用到学校设置的岗位,明确工作任务,签定聘用合同,聘期为一年。符合直接聘用规定的教职工若不满意学校安排的岗位,也可参加竟聘上岗。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我校对聘用教师将进行优化、调配、组合,教师二次竞聘工作结束后,对部分竞聘节余师资,在学校认定编制的情况下,根据年龄由小到大的顺序,由总支统筹协调到小学进行支教评聘交流。支教交流时间一般不少于1年。未满支教交流聘期的,学校不予聘任,其他节余教师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岗位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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