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会福利发放规定2022

如题所述

长工办发〔2022〕3 号
      长沙市总工会办公室
      关于做好 2022 年春节期间在工会系统实名制注册非湖南籍企业留长务工人员新春消费券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开发区和区县(市)总工会,产业(系统)工会:
      根据《长沙市政府办公厅关于 2022 年度春节期间支持企业稳工稳产的通知》( 长政办函〔2022〕2 号)精神, 为支持全市企业春节期间抓生产促增长,推动实现一季度“ 开门红”,鼓励员工坚守岗位,市总工会决定开展面向在工会系统实名制注册非湖南籍企业留长务工人员,由各开发区和 区县(市)总工会、产业(系统)工会组织审核发放新春消费 券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在工会系统(长沙市“互联网+工会”系统)实名制注册非湖南籍企业留长务工人员。
      二、发放标准
      不超过 400 元/人。
      三、资金来源
      市总工会根据各开发区和区县(市)总工会、产业(系统) 工会审核的发放人数,按 200 元/人的标准给予经费补贴,其余经费部分:开发区和区县(市)总工会的可动用自有节余工会经费或争取财政经费支持;产业(系统)工会的可由下属企业工会向企业行政申请经费支持。
      四、审核发放时间2022 年 2 月中旬。五、审核发放流程
      (一)统一申报
      1. 初始申报。各级企业工会于 2022 年 1 月 30 日前按工会组织隶属关系向上级工会进行初始申报。
      2. 复核申报。各开发区和区县(市)总工会、产业(系统) 工会于 2022 年 2 月 10 日前完成新春消费券复核申报工作,复核申报时应报告申请人身份证、电话号码、户籍所在地、所在单位、春节期间行程码等相关信息(见附件)。
      (二)审核报告
      各开发区和区县(市)总工会、产业(系统)工会于 2022年 2 月 11 日前将审核后名单报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邮箱: [email protected])。
      (三)公示发放
      各开发区和区县(市)总工会、产业(系统)工会要组织在本区域范围内进行不少于 3 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发放。新春消费券由各开发区和区县(市)总工会统一进行采购, 产业(系统)工会下属企业由各企业工会进行采购,新春消费券发放需进行实名制签收。
      六、注意事项
      一是审核要严格。各级工会要严格审核申报新春消费券人 员的基本信息,要确保申报人员必须是春节期间在工会系统实 名制注册非湖南籍企业留长务工人员。
      二是手续要简化。除必要的申报手续、公示程序外,不应 增加其他工作程序,做到一次性复核办结。
      三是纪律要严明。各级工会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 格依法依程序办事,用心、用情把发放新春消费券这一实事办 好、办实。严禁指定新春消费券购买单一物品。
      四是督查要到位。各开发区和区县(市)总工会、产业(系统)工会要加强对发放工作的检查监督,确保每一张新春消费 券发放到非湖南籍企业留长务工人员手中。市总工会将在 2022年 3 月对新春消费券的发放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联系人:章文撰 82254332,18075100302
      张 工 15575889847(技术支持)
      长沙市总工会办公室
      2022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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