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没到期让签新合同

如题所述

1、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对劳动合同做书面变更,签订的新的劳动合同是有效的;
      2、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不一致,劳动者可以拒签新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如果解除劳动关系,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3、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以下简称《补偿办法》)第三条的规定。2008年1月1日后,该规定已经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所替代。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因该条款的实施主体是劳动行政部门,故该条款所涉及的内容,并不属于劳动争议处理范围,也不能作为劳动争议裁决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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