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怎么办

如题所述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来后当事人之间可以自行协商赔偿问题。自行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通过以下三种途径任选其一解决:
1、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2、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3、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综上所述,发生了车辆相撞事故后,首先,先有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来确定谁是主要责任人,划分好责任承担;然后,可以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进行起诉,以事故的相对方和其投保的车辆交强险保险公司为被告,向法院提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请求。此外,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当事人无需任何理由,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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