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没毕业,现在去单位实习。我想问下工资是不是该达到规定的最低标准?

我现在大四。实习。
找了个单位,说是试用期是10元每天,
试用期后是600元每月,
我想问下。学生在实习期,在单位工资,
是不是最起码该达到该地区的最低标准工资?

大学期间找实习分两种
1、未取得大学生就业推荐表,那么公司可以当做是大学生挂靠单位“学习”,注意了,是你主动求单位给你学习的机会,单位提供资源对你培训,因此双方不属于劳动关系,不受《劳动合同法》约束,单位是可以不给工资你的。
2、取得大学生就业推荐表(大四毕业生实习阶段),这个问题司法上没有做出规定,但是现在有判例,是认定该学生是单位的正式员工,该大学生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受《劳动合同法》约束。单位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给你工资。
也就是说,单位应依照《劳动合同法》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并且依照法律规定给予工资:实际工资的80%以上,并且不低于该地区的最低标准工资。否则,该单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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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7-03
国家对于大学生实习的规定是可以不给薪资,可以给予一定补助。
因为大学生实习不是劳动合同法保护范围,所以不属于劳动关系,最低工资标准只适用于劳动关系双方

你实习的公司,给补助,已经是不错的了。
你与公司之间不属于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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