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以我的名字买了一套房,是从朋友手里买的毛呸房,分三次结清,第三次付款是从银行贷的款。再未还清贷款的同时,我用自己的公积金购买算首套房吗?或者使用我妻子的公积金买可以吗?(前面那套房属于婚前财产,我们并不参与还贷)
名下有一套房产,如果已经还完了,或者第一套房子是用银行按揭的,在使用公积金贷款属于二套房,是可以用公积金买的,如果第一套用公积金买的,是没办法用公积金买的。
公积金购买二套房的问题:
关于这个问题,需要分几种情况对待。首套房使用公积金的贷款了,且没有还清,这种情况是 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买二套房。
按国家和北京市的相关规定,用公积金贷款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90平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借款申请人购买“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个人住房组合贷款),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住房个人贷款利率的1.1倍。
贷款换房:
从多家中介和个贷机构了解到,2013实际操作中,公积金贷款对二套房的认定,大都只是“认房”。只要购房人名下房产卖掉,再次用公积金贷款时将比照首套房政策执行。
如果严格执行“认房又认贷”,即便将房产卖掉,名下无房,但之前只要有贷款记录,仍会被认定为二套房。
个贷机构“伟嘉安捷”相关人士认为,公积金贷款“认房又认贷”如从严实施,北京公积金交易量将大幅回落,政策会伤及近30%的刚性需求改善型群体。根据“认房又认贷”的政策,购房人如使用公积金贷款要先满足第一套房不超29.4平米才可以,同时二套房首付为60%,利率在基准利率上浮10%。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公积金购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