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包工头干了六天活活不给钱我把我干的活破坏了犯法吗?

我给包工头干了六天活,工资1600,不给钱,也没有合同,我把我干的活破坏了一半,损失几百块钱犯法吗?

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干了活不给工钱可以到劳动局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一般只要是有人雇佣了公民为其服务或者付出劳动的话就应该给予一定数量金钱作为交换,如果老板在员工干完了所有任务之后却不给钱的话,这是绝对违法且可能会被公民的举报而面临处罚。
法律分析
劳动者给个人老板干活,在没有合同的保障下都是很容易被老板拖欠工钱的情况的,但是即使如此他们作为正常的劳动者也是可以到劳动部门举报并且请求帮助讨要自己应得的钱的,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又分三种情况:一是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劳动者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是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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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0-30
包工头不给钱,那你慢慢要啊!你把别人的东西拆了,虽然是你建造的,你拆了的话属于损坏别人的财物,是违法的,不但违法,你的工钱也要不回来的,所以不要干这种蠢事
第2个回答  2020-10-30
将干的活破坏掉,肯定违法,但数额较小不构成犯罪。欠你工资你可通过起诉解决。
第3个回答  2020-10-30
你的包工头不给你钱,是他违反了劳动法再先。但是你又破坏了你做的东西,你应该也是不对的。这就变成两回事了。
第4个回答  2020-10-30
属于经济纠纷,你需要赔偿,老板也需要给你钱,前提是你得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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