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介绍凌迟的具体过程和历史上的人物事例!

如题所述

凌迟,又名寸磔,剐刑,清朝又叫做寸殛,俗称“千刀万剐”。是中国最残酷的酷刑之一。施刑者(刽子手)把受刑者身上的皮肉分成数百至数千块,用小刀逐块割下来。而且,行刑很有讲究,如果受刑者立刻死亡,则说明刽子手行刑失败。受刑者往往要忍受数小时的痛楚才会气绝身亡。

历史
古代中国的酷刑,有把人杀死后剁成肉酱的,称为「醢」,根据目前现存的文字记载,尝受此刑的一例为孔子的生徒-子路。到了唐代,律书内的官定死刑,最高只限斩首。凌迟大约始於五代,於宋,元以后正式成为官定刑罚,与斩首、绞刑同列法典。

到清朝时,刑律明文规定对「首恶(谋反)」得用凌迟处死。1866年(同治五年),英国驻华支使使馆参赞威妥玛向中国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提出建议停止凌迟。结果朝中只允许对由洋人交付的犯人免用凌迟。直至1905年(光绪31年),沈家本主持清法律修订,凌迟方才连同戮尸、枭首等酷刑同时被废除。

凌迟一词的本义为「丘陵之山势渐缓」,引申其义至行罚上,即为「杀人者欲其死之徐而不速也」。

施行方法
施刑者以小刀把受刑者身上的皮肉逐块割下。受刑的刀数有限制,但随着时代而有不同。宋朝时只有八刀至一百二十刀,到明朝时往往超过千刀,有一千刀以至三千刀之说。倘若割多或割少了刀数,刽子手都可能会受罚。理论上凌迟要割至最后一刀时,犯人刚好断气;但亦有传说家属有时可以买通刽子手,提早结束犯人的生命以减少痛楚。下刀次序亦有一定的限制:先从胸部开始,把乳头割去,然后割胸肌;若果是男性犯人,跟著会割生殖器;然后轮到大腿,双臂,腹肌,臀部。最后割耳,鼻,眼,唇。下刀的时候助手负责报告刀数,割下来的皮肉,放在桌上排列出来等待验查;但亦有丢到地上,甚至是卖给旁观的群众。有时凌迟以后会再以利刃臬首,用巨斧锉尸。

历史上著名的凌迟处死
刘瑾:明代宦官,传闻磔刑凌迟三日,割三千三百刀。行刑时,北京围观百姓以一钱争夺其肉,下酒生食之,以泄其愤。
袁崇焕:明末抗清名将,崇祯皇帝中皇太极反间计,以为袁崇焕谋反,将其凌迟处死。押赴刑场后,刽子手尚未下手,北京围观百姓即扑前生咬其肉,直见内脏。之后亦争买其肉,以下酒泄愤。1
石达开:太平天国翼王,领兵被困大渡河,降清以救全军。与所属同被凌迟。所属不胜痛楚惨呼,石达开说:「何遂不能忍此须臾?当念我辈得彼,亦正如此可耳。」至死寂无声。

参考资料:http://www.wiki.cn/wiki/%E5%87%8C%E8%BF%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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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01-13
具体过程不大清楚。
历史人物嘛,袁崇焕,明朝名将,由于努尔哈赤的离间计,崇祯判定袁崇焕为内奸,于是将袁崇焕施以凌迟极刑,而且是最严酷的那种——“千刀万剐”。

行刑时,袁崇焕被光着身子绑在行刑台上,刽子手用锋利的尖刀,在袁崇焕身上割肉,一片一片割,鲜血淋漓,疼痛无比,惨不忍睹。

由于京城老百姓都听信了官方的话,都认为袁公是个内奸。于是,出现了历史上最为悲惨的一面:
“遂于镇抚司绑发西市,寸寸脔割之。割肉一块,京师百姓从刽子手争取生啖之。刽子乱扑,百姓以钱争买其肉,顷刻立尽。开腔出其肠胃,百姓群起抢之,得其一节者,和烧酒生啮,血流齿颊间,犹唾地骂不已。拾得其骨者,以刀斧碎磔之,骨肉俱尽,止剩一首,传视九边。”——明·张岱《石匮书后集》

据说,如果在不到1000刀的时候被行刑者死了,刽子手是要被处罚的(好像是处死?或者是要倒霉的)。
第2个回答  2007-01-12
凌迟有很多种,最轻的就是象征性的在四肢,生殖器,心脏割一刀。最重的是一种叫“鱼鳞剐”的,据说行刑的时间长达三天,要在犯人的身上蒙一张鱼网,每一个网眼都要割一刀,在割的同时还要上药止血。 这种刑罚对行刑人要求极高,如果没有割满1000刀而让犯人死亡,那也要受刑。

这些都是不知道从哪里听说来的,有一本书叫《老照片》,里面就有清末执行凌迟的记录,很是恐怖~

至于历史上的人物嘛,好象那个撮合西门庆和潘金莲的媒婆就是那样DEAD的~

呵呵,反正挺吓人。那样死,多残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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