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工时制公司能不能强迫加班,综合公司制单位不加班可以罚款和解雇吗?

如题所述

1、综合工时只是将每月工时限定,打破了每周工作40小时的、每天上班8小时的限定,但是仍然要遵守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的限定,所以不是单位可以无限制加班的理由。(实际操作中,只要申请了综合工时,不会这么严格执行,毕竟企业也有自己的难处,只要付加班费,员工也会理解的)
2、强迫加班是个比较含糊的概念,如果单位可以证明情况紧急、业务需要,而你又没有合理的理由说明自己必须请假,则不能一概而论是强迫加班。毕竟企业对于业务开展和员工管理还是有自主权的。
3、加班需要按照法定支付加班工资,如果没有,企业是违法的。你可以维权。
4、如果企业安排你加班,你没有合理且必须的理由拒绝加班,企业可以根据规章制度,对你的违纪行为进行适当处罚,如果严重程度足够,可以视为严重违纪,则可以解雇。
5、以上都是常规情况,具体问题还要具体分析,加班认定不能一概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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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6-27

强迫加班违反劳动法,可以向劳动局反映。

第2个回答  2020-06-27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工时制度】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八条【休息日最低保障】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第四十一条【工作时间延长限制】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可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第3个回答  2020-06-27
无论什么制公司,只要违反劳动法规定的都是不允许的。可现实生活和工作中为了保住饭碗,还是要灵活点,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战斗灵活多变,才能生存,不是吗?追问

答非所问

追答

不可以解雇或罚款

但是你觉得你在一个要求加班的公司里不加班,可以干下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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