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贵州有两名女子为了逃离家暴而离家出走,离家出走之后就重婚了,对于她们的这种行为肯定是需要担责任的,而她们需要承担的责任就是因为重婚罪所以被判有期徒刑6个月和拘役4个月。俗话说得好,世界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就算是因为家暴而离家出走,但是家暴也不是她们后来重婚的理由,等到事情被发现了她们依然要为自己的行为买单。
一、2女子为逃离家暴离家出走后重婚
有两名来自贵州农村的女性,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都选择了离家出走。首先就是小学文化的贵州女子杨某,杨某与王某某在当年登记结婚以后生下三个小孩,不仅要干农活,而且还要忍受丈夫喝酒对她有打有骂的举动,所以后来这位女子杨某就选择离家出走,去福建龙岩市务工期间与杜某相识,后来还结婚了。而另一位女子潘某英亦是如此,因为忍受不了家暴,就选择了逃跑,后来在镇原县遇到了陈某辉,两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重组了家庭。
二、她们需要承担的责任:重婚罪
这两名贵州女子重组家庭数年之后都被第1任丈夫发现了踪迹,后来把这个事情告上法院以后,法院那边均已重婚罪,对两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8个月以及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最终判处的这个结果,也是她们两个人需要承担的责任。而且在这案子当中,不管家里是否出现家暴或者是家暴到什么情况,都不能成为重婚的理由。
虽然说在这个事情当中这两名女子也是一个受害者,因为受不了家暴,所以就选择逃离,从他们个人角度来说其实是没有错的,但从法律层面来说她们的这种行为是不对的,如果不想再忍受家暴这种情况,最好的办法就是离婚。逃避解决不了任何问题,想要结束上一段关系就必须断个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