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等功有什么待遇

如题所述

义务教育优待,烈士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优待;在公办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的,免交保教费。优先录取,烈士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降低分数线,报考高等学校本、专科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降低分数要求投档。免交学杂费,在公办学校就读的,免交学费、杂费,并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助学政策。子女高考加分。特等功是一种奖励,高于一等功,但其荣誉程度比不上战斗英雄称号。优先批准其服现役,荣获一等功烈士的子女本人自愿,且符合征兵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批准其服现役。
先录用为公务员,烈士的子女符合公务员考录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为公务员。荣军以上单位授予英雄、模范称号的,荣立一等功、特等功或相当奖励的,提高15%;荣立二等功、大功或相当奖励的,提高10%;荣立三等功或相当奖励的,提高5%。符合本项中两个条件以上的,按其中最高的一项标准发给。在高原缺氧、特别艰苦的边防、海岛等地区连续工作10年以上的,提高5%;连续工作15年以上的,提高10%;连续工作20年以上的,提高15%。对个人表彰奖励的相关规定,表彰奖励的项目从低到高依次是:嘉奖、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和荣誉称号。而荣誉称号从低到高又依次分为:二级战斗英雄、二级模范、一级模范、一级战斗英雄和特级战斗英雄。嘉奖这一奖励由连、营级就可以批准,三等功由团、旅级单位批准,二等功由旅、师级单位批准,一等功由集团军级单位批准。而荣誉称号的批准单位就高多了,就是最低的二级战斗英雄都要大军区级单位批准,一级战斗英雄以上更是要国防部和中央军委批准。
【法律依据】
《关于军队干部退休的暂行规定》
第三条
对具备下列条件的干部,可酌情提高其退休生活费。
(一)荣获军以上单位授予英雄、模范称号的,荣立一等功、特等功或相当奖励的,提高百分之十五;荣立二等功、大功或相当奖励的,提高百分之十;荣立三等功或相当奖励的,提高百分之五。符合本项中两个条件以上的,按其中最高的一项标准发给。
(二)在高原缺氧、特别艰苦的边防、海岛等地区连续工作十年以上的,提高百分之五;连续工作十五年以上的,提高百分之十;连续工作二十年以上的,提高百分之十五。
(一)、(二)两项同时具备的,提高部分可合并计算,但提高的结果,其总的退休生活费不得超过本人的原工资。需要提高退休生活费的具体数额,由批准其退休的单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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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6-22
特等功,奖励。罗盛教 追记特等功,授予“中国人民志愿军一级模范”称号。因历次参战立功项目多,依据有关规定,本次一等功统计时应含一等功、特等功、甲等功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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