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显示投递成功但未收到到回复的电子邮件辞职信,与老板签署同意辞职的书面辞职信,哪个具有法律效力

一封显示投递成功但未收到到回复的电子邮件辞职信,与老板签署同意辞职的书面辞职信,哪个具有法律效力我提前三十天同时提交了一份电子的辞职信与一封书面辞职信,但内容不同。书面辞职信的辞职原因是公司没有给我交社保。往老板电子邮箱里发的我写了给公司造成了损失,现在我不想承认了,如果我和老板打官司,电子邮箱发的辞职信可以被老板用来做证据吗?(办离职证明时公司让我赔偿损失费,但是我根本就没造成损失,那样写是为了老板的面子)

第1个回答  2017-12-21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那么书面形式怎么理解呢?
《劳动合同法》没有有说,不过《合同法》
  第十一条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so,虽然,两个法律分属不同的社会关系范畴,但并不排除从法律的角度,邮件是可以认为你已经尽到了“书面”通知的义务,但是你得注意保存好你的发件记录,发件原文等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7-12-21
劳动者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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