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耕地变更成工业用地需要什么手续

如题所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    依法改变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必须办理土地权属变更登记手续,更换证书,的相关规定:

经过相应的审批程序后可以改变土地使用用途。一般须按照下列程序审批: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建设单位持有关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向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申请;  

(2)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用地申请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3)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有地的,应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4)建设用地经依法批准后,申请用地单位按照规定缴纳有关费用,占用耕地的,并履行开垦新耕地的义务;  

(5)工程项目竣工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用地和开垦耕地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办理土地登记手续,核发《集体土地使用并证》,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乡镇企业使用国有土地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关于使用国有土地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办理的手续:

1、确定该农用地可以用于建设,在根据建设部门的要求,进行和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向建设部门提出用地申请,建设部门审查符合后,颁发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书》。用地单位应按规定缴纳选址规费。这个文件有效期是两年,两年后需要在申请一次。

2、用地单位持该《选址意见书》向同级国土资源局提出用地预审申请,由该国土资源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文件有效期为两年,自批准之日起。已经预审的项目,如需对土地用途,和项目选择用途有重大调整,应当重新申请预审。

3、用地单位凭《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向建设部门,环保部门等办理立项,规划,环保许可等手续,并缴纳各项审批费用。

4、用地单位在持以上审批文件,向原预审的国土资源局提出项目用地的正式申请。

扩展资料:

1.工业用地用途变更申请

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应向县级以上国土管理部门提出改变土地用途申请,并告知申请人办理改变土地用途应提交的有关资料。

2.工业用地用途变更审查受理

县级以上的国土管理部门要对办理工业用地用途变更的单位或提交个人有关资料进行审查。其中对工业用地用途变更申报资料要齐全,符合申请工业用地用途变更条件的,当地国土管理部门办理受理。

3.地籍部门办理

对该工业用地土地进行地籍测量并且绘制宗地图,按当地相关规定缴纳地籍测量费,改变工业土地用途各种所需要的资料齐全后,对该工业土地进行组卷,由当地主管局长审查,经过主管局会审会同意后,在上报给同级政府审批。

4.通知发件

当地籍管理部门领取该工业用途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后,通知申请人领取申请工业用途有关批件手续。

5.办理土地变更登记

申请改变工业用途的单位或个人,在领取改变工业土地用途的批件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一定要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参考资料: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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