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

如题所述

现在很多企业老板,都想去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那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对企业有什么好处?海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条件和优惠政策有哪些呢?今天就博宇会计的让小博给大家详细说说这块吧。

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对企业有什么好处?
      小博认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对企业,主要有6大好处:
      第一,享受税收减免。认定高企之前,企业所得税率25%,认定之后所得税是15%的一个优惠税率,税率至少降低了有10个点。
      第二,研发费用可加以扣除75%,亏损弥补期限从5年延长到了10年。
      第三,获得资金奖励。认定你的企业为高企后,可以从政府直接拿几十万到上百万的一个直接奖励。
      第四,品牌可以得到提升。科技品牌获得唯一国企招标,有利于提高企业的品牌价值。
      第五,在项目申报时,国家会在政策上向高新企业倾斜,为企业今后申报国家政府以及科研的项目,企业上市投标等提供了有力支持。
      第六,在上市培培育方面,优先会考虑到高新技术企业。高新企业的一个证书,有利于减少风险和对于金融机构的一个关注点。
      第六,我们的企业招标会更加满足政府所需要的条件,高企的一个产品会优先纳入政府想采购的系统。

二、2022申请国家高新企业认定可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申请国家高新企业,并认定成功,可以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非常多,小博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三个方面,做一个全面总结。
      (一)增值税
      第一,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
      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软件产品,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了计征即退政策。
      第二,进口仪器、设备免征增值税。
      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实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免征增值税。
      (二)个人所得税
      第一,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分期缴纳个税,在不超过5个年度内分期缴纳,税率还是20%.
      第二,高新技术企业技术人员股权奖励,可以分期缴纳个税,在不超过5个年内,分期缴纳,个税的征收,仍然按照工资薪金所得汇算清缴。
      (三)企业所得税
      第一,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二,技术转让所得减免所得税。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三,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这个是比较常用的一个项目,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这里有一点要注意,今年制造业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有75%,提升到了100%。
      第四,加速折旧。高新技术企业可以采用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来处理固定资产的折旧。
      第五,亏损结转年限延长至10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者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五个年度内,发生的尚未弥补完全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在年度后期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三、海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条件和优惠政策有哪些?
      (一)海南省各地高企奖励政策:
      1、海南省
      政策:《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海南省高新技术企业相关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 琼科〔2022〕123号),
      奖励:
      (1)高新技术企业“精英行动”奖励:按照实际研发投入超过销售收入3%部分的15%对“种子企业”“瞪羚企业”“领军企业”分别给予最高3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的补贴;研发投入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中“允许扣除的研发费用”为准;销售收入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中“营业收入”为准。
      (2)高新技术企业研发经费增量奖励:每年额度为企业年度研发经费增量的30%,规模以上企业(纳入省统计局一套表网报平台企业)不高于200万元人民币,其他企业不高于100万元人民币;研发经费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中“可加计扣除研发费”为准。
      (3)整体迁入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按企业完成迁入注册后12个月的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投入等给予奖励,额度为企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的5%或研发投入10%,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4)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研发经费增量奖励:不超过企业年度研发经费增量的25%。最高不超过50万元,研发经费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中“可加计扣除研发费”为准。
      2、海口市
      政策:《海口市关于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海府规〔2020〕9号
      奖励:
      (1)积极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对海口市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对再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2) 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符合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条件或者自主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未通过认定的企业,经企业申请纳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新入库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发展奖励。培育期为3年,培育期内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自动出库;3年期满后,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调整出库,且不再受理入库申请。
      (3)加大高新技术企业招商奖励。省外整体迁入海口市的高新技术企业,符合自贸港产业发展方向且具有一定规模和成长性,经省科技厅确认并承诺10年内不迁出海口市,给予50万元奖励。自整体迁入次年起,比照其缴纳企业所得税市级留成部分,按前两年各30%的比例给予奖励,专项用于企业技术创新与研发。
      对上述落户海口市重点产业园区的高新技术企业,每年给予实际租用办公用房房租补助,3年累计房租补贴不超过10万元,企业不得重复享受园区相关房租补贴政策。
      (4)在海口市注册的高新技术企业,在沪深证券交易所(含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市级财政给予1500万元奖励,具体按海口市政府印发的《海口市促进金融业发展若干措施》(海府规〔2019〕3号)规定执行。
      在海口市辖区以外注册的高新技术企业,在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将注册地、纳税地迁入海口市的,给予一次性不超过200万元奖励。本条与第七条不重复执行。
      3、三亚市
      政策1:《三亚市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及扶持办法的通知》海府规〔2020〕9号
      奖励:
      (1)鼓励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根据企业上一年度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研发经费数额,对企业给予资金奖励。奖励额度按上一年度研发经费数额30%给予补助,不超过该企业上一年度对三亚形成的地方财力贡献(不含契税、土地增值税及与房地产相关的财力),最高不超过50万元。本条与三亚市其他同类型优惠扶持政策,企业可按就高原则申请享受,但不得重复享受,每家企业最多可享受此政策三年。
      (2)首次被认定为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对市级高新技术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一次性40万元奖励。
      (3)已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被纳入海南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在其有效期内可以申请享受本办法第十三条的政策;直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含已被认定或重新被认定且在有效期内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对于省外整体迁入我市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完成迁移的,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
      (4)鼓励科技服务机构对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进行服务,鼓励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培育和引进高新技术企业,根据上一年度服务、培育和引进高新技术企业的数量,按5万元/家的标准,给予科技服务机构、孵化器和众创空间一次性奖励;企业自行申报成功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政策2:《三亚崖州湾科技城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办法(试行)》三科技城〔2020〕47号
      奖励:
      (1)研发资助:入库企业每年可申请研发资助。资助金额为上一年研发费用 实际支出的30%,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注册时间不足1年, 已经获得专业风险投资机构投资且资金实际到位的入库初创企业,首年资助研发费用8万元。
      (2)法律服务券:入库企业每年可申请5万元法律服务券。
      (3)育成出库奖励:
      1)对入库之日起不满1年育成出库的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2)对入库之日起满1年、不满2年育成出库的企业,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
      3)对入库之日起满2年、不满3年育成出库的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4)企业在同一年度通过培育入库和出库的,可同时享受入库资助和出库奖励。
      (4)复审奖励::对已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育成出库,并在三年有效期结束后再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含重新认定)的企业,给予10 万元一次性奖励。
      其它各市县:
      琼海市一次性奖励30万元,万宁市一次性奖励20万元。其他各市县文昌,临高,陵水,澄迈、洋浦也都是有的。由于篇幅有限,小博就不详细说啦,我把相关政策文件罗列出来,大家可以自行搜索查看,或者找我要。
      其它各市县政策奖励文件:
      1.《琼海市引进和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二十条优惠措施(试行)》琼海党办〔2020〕13号 ;
      2.《文昌市支持科技创新企业的若干措施》文府规〔2020〕343号) ;
      3.《陵水黎族自治县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陵府办〔2019〕80号;
      4.《澄迈县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八条政策措施)》的通知》澄办发〔2020〕41号;
      5.《五指山市科技创新知识产权奖励办法(试行)》;
      6.《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科技创新奖励办法(试行)》保府办规〔2020〕3号;
      7.《昌江黎族自治县关于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昌府规〔2021〕1号;
      8.《万宁市促进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万府办〔2021〕29 号;
      9.《洋浦经济开发区科技创新优惠政策实施细则》浦管规〔2021〕5号。
      (二)海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条件:
      1、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以上1至4个条件均须满足,缺一不可)
      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8、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三)海南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时间:
      2022年我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企业申报认定网上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0日,光盘提交截止日期2022年6月17日,市县科技管理部门向省科技厅报送截止时间2022年6月22日。逾期网上系统会自动关闭,请尽量提前做好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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